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东台市振鑫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违规行为,被常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8月21日正式生效。
该违规行为违反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此次行政处罚将对东台市振鑫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的内河作业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辖区内涉航工程相关企业敲响了船舶航行设备运维合规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东台市振鑫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6RXB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10200015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常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东台市振鑫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其触发处罚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10200015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6RXB,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常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东台市振鑫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陈学根,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东台市溱东镇草舍工业区49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陈学根 | 100% | 300 | 2027-11-11 | - |
点评分析
东台市振鑫桥梁工程此次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违规被常熟海事局处以1500元罚款,虽单笔处罚金额较低,未对企业当期经营造成明显资金压力,但暴露出其船舶运维合规管理存在疏漏。该处罚记录将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若后续同类违规频发,可能影响其涉水运项目投标资质,警示企业需补齐船舶动态监管的合规短板,避免小违规引发后续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