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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推《公司章程》修订及24项公司制度优化方案 相关议案尚待临时股东会审议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29,证券简称:星网宇达)8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本次共涉及《公司章程》在内的24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调整与新增,其中10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据公告披露,本次制度调整的核心依据为《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需求,重点围绕治理结构优化展开,进一步匹配监管要求、夯实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基础。本次调整覆盖的24项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 《公司章程》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5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7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修订
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9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10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1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12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
13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14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1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9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20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2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22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23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24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的部分核心条款也作出了适配性调整,例如将原条款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规范为“股东会”,将原条款中“被深交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调整为“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进一步契合最新监管表述要求,同时对对外担保相关条款的表述进行了规范优化。

公司方面表示,除上述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的10项制度外,其余14项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董事会同时提请后续召开的临时股东会授权指定专人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本次调整的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可供投资者查阅相关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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