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当涂县大洋水运有限公司因旗下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被闵行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事实、裁量依据均清晰可查。
此次处罚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海事领域信用评级,后续其相关船舶的通航核验、作业审批等业务办理将受到相应的合规性重点核查。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当涂县大洋水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496R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0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闵行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主体为当涂县大洋水运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08-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496R,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闵行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当涂县大洋水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刘传利,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西苑路204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刘传利 | 90% | 450 | 2020-03-26 | - |
| 2 | 刘传华 | 10% | 50 | 2020-03-26 | - |
点评分析
本次当涂县大洋水运有限公司因船舶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要求被海事部门罚款1.2万元,为水运企业敲响合规警钟。配员合规是航运安全运行的核心基础,该处罚督促企业及时补齐人员配置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风险与合规隐患,维护日常运营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