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池州市鑫光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处罚流程要素,是海事管理部门对内河航行秩序常态化监管的公开披露内容,也为航运行业合规航行提供了明确的警示参考。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池州市鑫光航运有限公司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企业的海事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督促企业后续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规避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池州市鑫光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KG52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2033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要素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池州市鑫光航运有限公司,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KG52,触发处罚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2033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本次处罚的裁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所有流程均符合海事行政处罚的公开合规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池州市鑫光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胡又美,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胡又美 | 100% | 100 | 2029-08-31 | 2016-01-08 |
事件点评
池州市鑫光航运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镇江海事局处以1400元罚款,该处罚属于内河航运合规类的小额警示性惩戒,不会对企业日常运营、现金流及后续业务开展造成实质性冲击。但该处罚记录会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提醒航运企业需严格对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则规范航行操作,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