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6-033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7日以书面或通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署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天立不动产(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立不动产”)与武汉鼎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中地产”)签署《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自2026年8月11日起原借款合同项下天立不动产的全部还款义务全部转移给鼎中地产承担。天立不动产退出原借款合同关系,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子公司拟签署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的公告》。
三、备案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签署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交易概述
2024年6月26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星股份”)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誉控股”)、天立不动产(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立不动产”)与武汉鼎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中地产”)签署《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确认天立不动产欠惠誉控股款项人民币543,639,900元。
二、本次债务转移情况
现经三方协商一致,惠誉控股、天立不动产拟与鼎中地产签订《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自2026年8月11日起,原合同项下天立不动产的全部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转移给鼎中地产承担。天立不动产退出原借款合同关系,不再承担还款责任,且天立不动产不再欠付惠誉控股任何债务;同时,鼎中地产的关联方为上述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及抵押担保,具体以签订相关协议为准。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武汉鼎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57828517XX
4、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737号广发银行大厦1栋38层1室
5、法人代表:喻红桥
6、注册资本:17,64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的许可证方可经营)
8、股东:武汉九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9、鼎中地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鼎中地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交易是公司与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同等额度债权债务进行转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原借款人):天立不动产(武汉)有限公司
丙方(债务受让方/承担方):武汉鼎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债务确认与转移
1、债务确认:丙方对原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543,639,900元及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产生的全部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务金额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2、债务转移:自2026年8月11日起,原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转移给丙方承担。乙方退出原借款合同关系,不再承担还款责任,且乙方不再欠付甲方任何债务;
3、丙方承诺:丙方承诺其受让上述债务系真实意思表示,不以内部决策程序瑕疵、未收到对价等任何理由对抗甲方的追索权。
(二)担保措施的落实
1、原合同第2.2条及2.3条约定乙方的担保措施不再执行,且为确保甲方债权安全,丙方的关联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以下新的、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范围覆盖本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提供抵押担保、以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签订担保协议为准。
2、配合义务: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当日无条件配合甲方并协调关联方签署相关的担保协议及抵押协议。具体以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根据《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违约责任相关内容,本协议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子公司拟签署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子公司债务转移及清偿事项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2026年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对《关于子公司拟签署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会议认为:本次子公司债务转移及清偿事项旨在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署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