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兴化市陶庄航运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相关海事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由镇江海事局于2026年8月18日正式作出,完整的处罚事由、依据及主体信息均在官方公示渠道同步公开,接受行业及社会监督。
该行政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航运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航行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兴化市陶庄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475R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5032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8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主体为兴化市陶庄航运有限公司,涉事违法情形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50328-1-1,处罚执行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475R,作出本次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航运企业航行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内河航运市场主体严格遵守航路航行规则,筑牢内河通航安全的合规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兴化市陶庄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4月8日,法定代表人陶日春,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兴化市陶庄镇集镇。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仲永涛 | 50% | 25 | 2003-04-08 | - |
| 2 | 陶日春 | 50% | 25 | 2003-04-08 | - |
综合点评
本次兴化陶庄航运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镇江海事局处以15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事项涉罚金额较低,不会对企业日常运营、现金流造成实质冲击,但也提醒企业需严格落实内河航行规则,补齐航行合规管理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