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德清欣顺运输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管理部门官方渠道对外公示,属于内河航运领域常规的合规监管公示内容,将对该企业的航运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指向内河船舶标识管理的合规要求,是海事部门强化内河航行秩序管控、排查航行安全隐患的常规执法举措,相关处罚决定已完成法定流程正式生效。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德清欣顺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5M0G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2025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8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德清欣顺运输有限公司,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20254-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3*******5M0G,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德清欣顺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4月12日,法定代表人王新东,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桃源云锦苑2幢1楼。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王新东 | 100% | 100 | 2031-07-20 | 2024-04-12 |
事件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德清欣顺运输有限公司作出千元罚款的处罚,事由为该公司涉船舶标识不合规问题,虽处罚金额较低,但属于海事监管的合规警示。该处罚记录将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提醒公司需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排查船舶标识隐患,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重处罚,保障日常运输业务合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