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长艮因涉及船长履职相关的海事违法情形,被安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明确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意味着涉事船长陈长艮的相关海事违法履职行为已被正式认定,其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罚款,相关违法记录也将同步纳入海事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范畴。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陈长艮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05*******6872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4014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陈长艮,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40149-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5*******6872,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长艮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1日,法定代表人陈长艮,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皖马货2208。
事件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对涉事船长陈长艮作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是针对船舶开航前适航、配员及值班合规要求的常规监管落地。该处罚指向船员个人履职疏漏,未涉及关联航运企业主体,也未对相关航运业务的正常运营造成直接冲击。相关从业者可借此强化合规意识,规避同类履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