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菁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温伟程
反映: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拖欠170万元电梯采购费
●网友“qiuz”反映:公司于2011年中标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现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8台医用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总价513.9万元)。项目早已验收交付使用并完成财审,发票也已开具递交。但医院因人员变动遗失大部分发票,并以“发票不全”为由拖欠剩余170.2万余元尾款长达15年。企业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但医院仍要求企业找税务局盖章出证明,疑似推诿拖延。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经核查,上述医院前期已付款343.67万元,剩余170.23万元未付,主因是医院未收到该笔款项的发票。企业称已递交发票,但无法提供有效交接凭据和交接人姓名,且2013年开具的发票已超过有效期限,按财务制度无法直接支付。目前经协商,医院同意在企业重新开具发票后支付采购尾款。
江西营商“营商帮办”栏目:8月13日回访了解到,由于企业重新开具发票需要缴纳30余万元税款,给企业带来较大压力,因此企业一直未重新开具发票,截至目前该事项仍未取得进展。另据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官方客服答复,不建议企业重新开具发票,将原发票记账联加盖公司专用公章后,可作为扣税、退税或记账凭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