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于2026年7月30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已正式提议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与此同时,控股股东同步宣布将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回购与增持金额均为3亿至6亿元,形成“双轮驱动”的市场信心提振举措。
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彰显发展信心
公告显示,深圳东阳光实业于2026年7月3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议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函》。提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旨在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稳定市场预期。
根据提议内容,东阳光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此次回购的资金规模区间明确为不低于3亿元(含)且不超过6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同步推出增持计划:双管齐下稳定市场
在提议回购的同时,东阳光于7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深圳东阳光实业计划自2026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同样设定为不低于3亿元(含)、不高于6亿元(含)。
值得注意的是,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公告明确,深圳东阳光实业在提议回购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进一步强化了此次举措的稳定性与严肃性。
回购与增持计划核心要素对比
| 事项 | 股份回购计划 |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 |
|---|---|---|
| 实施主体 | 东阳光(公司层面) | 深圳东阳光实业(控股股东) |
| 资金规模 | 3亿元-6亿元 | 3亿元-6亿元 |
| 实施方式 |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
| 实施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6个月内 | 2026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 |
| 资金来源 | 自有或自筹资金 | —— |
| 股份变动承诺 | —— | 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
后续安排与风险提示
东阳光表示,公司将尽快研究制定回购股份方案,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深圳东阳光实业已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审议回购事项。
公告同时提示,回购事项需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回购方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告为准。
此次控股股东提议回购与同步增持的双重举措,合计最高达12亿元的资金投入,不仅体现了股东对公司基本面的信心,也为市场传递了积极信号。后续公司回购方案的具体细节及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将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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