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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及函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短期波动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贺频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70,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7%;实际控制人贺群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70,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7%。一致行动人贺财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486,6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20%;一致行动人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源”)持有公司股份41,848,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6%;一致行动人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1,471,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3%。贺频艳女士、贺群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贺财霖先生、香港绿源、维尔赛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3,146,2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3%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宁波联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联展”)持有公司股份3,843,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2%。

●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自身资金需求,贺频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60,96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0%。贺群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60,96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0%。宁波联展因合伙人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07,36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送达的《关于减持提前终止的告知函》,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7月15日,宁波联展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4,8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0%,股东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IPO前取得的股份包含了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以上各明细数相加之和与实际合计数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值计划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及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结合自身资金需求,上述减持对象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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