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董事张剑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张剑辉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剑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以下人员董事任职资格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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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剑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钱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舒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高书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书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崔灵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C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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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剑辉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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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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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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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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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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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令佳、张小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与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就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剑辉先生、钱昊先生、舒鹏先生、杨洸先生、徐锐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沈剑飞先生、任晓常先生、张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与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高书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剑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以下人员为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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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沈剑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剑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钱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舒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高书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从业经历、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董事会秘书高书清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崔灵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崔灵蕊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剑辉先生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主要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长期深耕新型储能行业领域,具备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技术经验和行业经验,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能够实现公司决策与执行的高效衔接,快速响应行业市场变化,统筹推进公司战略规划落地,有效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降低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的沟通成本,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总经理工作制度》等明确区分了董事会、董事及总经理职责和权限,确保重大决策权与日常执行权分离,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专项治理制度,各机构均配备了专职人员,公司人员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及内控流程进行工作,保障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全方位独立体系。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C座12层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9388989
电子邮箱:ir@hyperstrong.com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崔灵蕊女士,199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吉林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任职公司管理培训生;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担任公司政府事务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灵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5,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