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讯】7月10日,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36,证券简称:飞龙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飞龙")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和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飞龙")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进行结项。
公告显示,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6,029.69万元人民币。公司拟将其中3,332.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12,697.31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074,07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5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99.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255,485.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744,513.98元。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建设期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 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 | 28,600.00 | 28,600.00 | 21,657.34 | 2026年6月30日 |
| 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 | 27,149.00 | 27,149.00 | 19,832.09 | 2026年6月30日 |
| 补充流动资金 | 22,251.00 | 21,125.45 | 21,125.45 | 已完成 |
| 合 计 | 78,000.00 | 76,874.45 | 62,614.88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存放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 | 类型 |
|---|---|---|---|---|
| 飞龙股份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 | 255987057185 | 35.86 | 募集资金专户 |
| 芜湖飞龙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县白羽南路支行 | 941006010103668906 | 7,837.03 | 募集资金专户 |
| 郑州飞龙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 | 258587260950 | 8,156.79 | 募集资金专户 |
| 合计 | 16,029.69 |
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节余资金总额 | 未支付合同尾款 | 待置换票据 | 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等) |
|---|---|---|---|---|---|---|
| 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 | 28,600.00 | 21,657.34 | 2,870.60 | 2,940.85 | 2,025.57 | |
| 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 | 27,149.00 | 19,832.09 | 4,824.23 | 2,061.62 | 1,270.94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1,125.45 | 21,125.45 | 35.86 | |||
| 小计 | 76,874.45 | 62,614.88 | 7,694.83 | 5,002.48 | 3,332.37 | |
| 合计 | 76,874.45 | 62,614.88 | 16,029.69 |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公告指出,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包括:
-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阶段,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监管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遵循科学规划、高效推进、经济合理、厉行节约的使用原则,审慎统筹、规范列支募集资金,有效压降项目建设投资与各类实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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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相应的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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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表示,将结项募投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及支持相关主营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飞龙股份董事会表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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