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将钦州市防汛防台风二级应急响应
调整为防汛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钦州市气象局2026年7月6日17时00分解除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I级应急响应,维持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I级应急响应;钦州市海洋局7月6日10时起终止渔业防台风Ⅲ级响应,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会商并报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8日14时00分将钦州市防汛防台风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二级应急响应。受西南季风影响,8日我市仍有强降雨天气,全市大部地区有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累计降雨量大部40-80毫米,局地150毫米以上。目前江河水体高位运行,多座水库高水位运行,土壤含水量饱和,地质灾害风险叠加升高。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持续做好各级各行业防汛救灾工作。
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8日
来源 | 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