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证券代码:000539、200539)发布《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REITs有关事项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拟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REITs,其中涉及与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的关联交易,预估金额为22.97亿元。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的核心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电公司”)与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共同申报发行公募REITs并可能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广东能源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风电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6.4396%股权),珠海风电公司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能源集团参股5.718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及金额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围绕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公募REITs的发行展开,具体包括:
- 公司向广东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股东借款,广东风电公司再向珠海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股东借款,用于支持项目发行REITs前的债务清偿等。
- 广东风电公司将持有的珠海风电公司、SPV公司(如有)股份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广东风电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共同申报发行公募REITs,并可能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以达到将公募REITs纳入广东风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目的。
公告披露,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为229,663万元(约22.97亿元)。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含本次关联交易,不含已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等)累计233,992.08万元(约23.40亿元)。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价格
本次基金份额认购的交易价格将根据最终金湾海上风电项目评估价值及基础设施公募REITs市场询价结果而定。广东能源集团和广东风电公司均按照最终市场询价结果认购。公告称,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募REITs的首发标的资产为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由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风电公司”)负责投资运营。
珠海风电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6,622万元,总负债为386,040万元,净资产为120,582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230万元,净利润11,233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珠海风电公司总资产为508,154万元,总负债为380,636万元,净资产为127,518万元,营业收入22,782万元,净利润6,993万元(未经审计)。
金湾风电场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是广东省重点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0MW,保持粤港澳大湾区海上风电场规模首位,拥有55个5.5MW抗台风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控制中心,该项目于2021年4月实现全容量并网。
广东风电公司作为另一关键主体,202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073,365万元,总负债为4,309,345万元,净资产为1,764,02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959万元,净利润22,813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其总资产为6,201,732万元,总负债为4,257,254万元,净资产为1,944,478万元,营业收入86,425万元,净利润8,395万元(未经审计)。
REITs发行方案主要要素
本次拟发行的公募REITs产品名称暂定为“广发广东能源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首次申报发行规模预计为45-50亿元(不低于对应基准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评估机构初步估算),发行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BS管理人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包括广东风电公司、广东能源集团及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基金采用契约型、封闭式运作,首次发行基金存续期限为20年。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少于1次。基金不设置增信,上市后可申请扩募,新购入同类经营权/产权类的基础设施资产。
净回收资金原则上用于新建项目资本金或收购项目,若金额较大,可通过股东借款形式支持项目建设。使用期限要求为自基础设施REITs购入项目完成之日起,原始权益人2年内需使用净回收资金不低于75%,3年内全部使用完毕。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指出,本次申报发行公募REITs项目旨在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引入权益发展资金,改善资本结构。通过将存量资产转化为标准化可交易金融产品,回笼资金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升资本运营质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后续公司可依托该上市平台进一步整合内外部能源资产,实现更多资产证券化及基金扩募,有效拓宽权益融资渠道,创新国有资产运营模式,提升国有资产流动性与回报率。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专业分析判断
粤电力A本次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发行公募REITs,是电力企业盘活存量新能源资产的典型举措。从关联交易角度看,交易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子公司,交易结构相对复杂,涉及股东借款、股权转让、份额认购等多个环节。
积极方面: 1. 盘活存量资产:通过REITs发行,公司可将沉淀在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的巨额固定资产转化为流动性较强的金融资产,预计回笼资金45-50亿元,这对于优化公司现金流、降低负债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2. 市场化定价机制:本次基金份额认购价格将基于项目评估价值及市场询价结果确定,广东能源集团与广东风电公司均按此价格认购,有助于保障交易的公允性。 3. 战略协同效应: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的参与,以及可能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有助于确保REITs发行后仍能纳入广东风电公司合并报表,维持公司对核心资产的控制权与管理协同。
需要关注的方面: 1. 审批风险:本次公募REITs发行尚需取得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多部门批准,审批进度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 资金使用效率:公告要求净回收资金需在2年内使用不低于75%,3年内全部使用完毕,且主要用于新项目资本金或收购。未来公司能否高效、合规地使用这笔资金,实现预期收益,值得持续关注。 3. 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含本次)约23.40亿元,投资者需关注此类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其对公司独立性的潜在影响。
总体而言,本次关联交易是粤电力A推进资产证券化、优化资本结构的重要战略步骤,交易定价机制具备市场化基础,若能顺利实施,有望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但同时,也需警惕审批流程及后续资金运作带来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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