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2024年7月1日前
成立的公司请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作了调整,2024年7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我国当时存量公司数量和出资情况,为存量公司调整出资期限设置了为期3年的过渡期。认缴出资期限过渡期将于2027年6月30日届满,现已进入1年倒计时阶段,请各存量公司及时合规调整。
01 调整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股东最晚出资日期不得超过2032年6月30日,超期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调整。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全额缴足认购股款。
02 调整步骤
1️⃣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调整出资期限的决议 → 2️⃣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3️⃣2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03 调整方式
可通过实物、知识产权、股权等非货币方式出资。
可通过减资、股权转让等方式减轻实际出资负担。
请各存量公司高度重视
尽快完成出资期限调整!
如在调整出资期限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