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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长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7月7日起,对旗下长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收取认(申)购费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申)购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其他销售机构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E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92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2928,D类基金份额代码023676,E类基金份额代码028239,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C类、D类或E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二、E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

1、本次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E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次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据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26年7月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可与本公司旗下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进行相互转换。

5、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胡甲

电话:(010)86497908、(010)86497962

传真:(010)86497997、(010)86497998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2)本基金新设的E类基金份额暂不上线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最新的销售机构名单。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对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事项系《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事项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1,本公司对《托管协议》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3)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修改涉及内容进行更新,并披露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咨询相关事宜。

(4)上述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6年7月7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长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上述修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特此公告。

附件1:《长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附件1:长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于2026年7月7日(含)至2026年7月10日(含)期间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于2026年7月13日(含)起恢复上述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本基金自2026年7月7日(含)起至2026年7月10日(含)期间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对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510,C类基金代码:003511)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合计高于5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A类、C类单笔或多笔合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高于5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本基金于2026年7月13日(含)起恢复上述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投资者可拨打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登录网站www.csfunds.com.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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