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胡华雄
今年4月,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对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交易规则于2026年7月6日(星期一)起正式实施。
根据交易新规,沪深交易所均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即主板ST股和*ST股)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沪深交易所亦均扩大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扩展至A股、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另外,上交所还将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深交所则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深交所还调整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北交所则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明确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监管安排等。
据悉,本次交易规则修订对于投资者交易操作影响有限,不过,投资者仍需及时关注交易规则变化,合理参与交易。
比如,对于主板风险警示股票,其价格涨跌幅限制虽然放宽,其风险特征依然不同于普通股票,仍然代表公司存在经营或其他重大风险,退市风险依然存在。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票风险警示制度和交易规定,关注股票的基本面情况和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