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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通|2026年6月中央及广东省惠企政策汇编(含资金扶持、产业规划等)

(来源:广东省工商联)

为助力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广东省工商联微信公众号推出“惠企通”专栏,力求精准触达企业需求,赋能广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资金类

01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为私募基金领域“1+N+X”政策制度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对私募基金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针对当前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出资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部分私募基金成为违法犯罪、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工具等突出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政府投资基金,确有必要新设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02

《协同赋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6月5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协同赋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依托政银合作赋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十五五期间计划投放 7000亿元专项授信,方案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按企业成长层级分档配套信贷产品与综合金融服务。

《通知》下设培育贷、筑基贷、成长贷、卓越贷、领航贷五类子产品方案,并配套提供一揽子综合化服务。

有效期:方案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03

《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6月4日,财政部、商务部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旨在加强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引导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办法》明确,不得挤占和挪用服务业发展资金、任意改变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虚假列支;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建设,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对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金支持(另有政策规定的除外)。

有效期:该资金将持续实施至2028年。

04

《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指出,此次专项主要用于支持《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国家级专项规划(方案)部署的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资源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05

《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分配结果》

6月12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分配结果》。

据悉,省财政厅共下达近60亿元,覆盖全省21地市。

其中,2026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343615万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16196万元、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23766.5万元、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6428万元、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3312万元、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75379万元。

06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补贴对象、申报审核流程、时限、纪律约束及申报渠道,依托财政补贴降低新材料企业投保风险成本。

支持对象

1.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在资格有效年限内完成产品的生产、交付和投保(保单起保日期在2025年10月16日之后)的新材料生产制造企业可提出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保费发票金额)80%且不超过其保费补助资金额度的补贴申请。

2.鼓励生产制造企业与承保公司根据新材料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历史赔付率等风险特征自主协商确定保险费率和险种。

有效期: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材料汇总和线上报送。

07

《关于开展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6月22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启动2027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支持范围如下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和《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

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不含税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其中成套装备最低奖补90万元,单台装备最低奖补45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首批次合同金额最低奖补30万元。

有效期:2026年7月20日前。

08

《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

6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版)》全部领域。

中央财政按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原则上单台套装备最高3年)。

有效期:7月20日前。

09

《关于下达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6月25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下达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据计划,全省(除深圳)拟安排195876万元,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其中佛山、东莞、广州资金分配额度最多。

10

《关于开展2027年度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通知》

6月29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7年度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通知》。

部分要点如下:

◉ 申报起止时间、文件报送等属地组织实施相关要求,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 每个地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

◉ 本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纳入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单个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0万元、最高800万元,具体投入费用支持范围详见申报指南。资金最终分配方案将结合各地市项目推荐情况、项目评审情况、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往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鼓励市县(区)对入库储备及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予以配套支持。

◉ 绩效评价结果为中、低或差的地市,按照省财政厅“四挂钩”相关规定,下年度原则上减少安排或不安排专项资金。

有效期:2026年8月21日前。

产业类

01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发改能源〔2026〕622号),对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认定方式和核算方法作出系统规定。

针对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的不同层级,《指南》要求在同一层面的核算中,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只认定给一个主体,确保核算方法的科学性。这一规定既考虑到不同层面数据口径的衔接统一,又避免重复核算。

02

《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6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公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部署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明确参评条件、申报流程、审核要求、核查规则、时间节点,强调严控质量、严查造假、严禁中介包办,强化实地核查与随机抽查,确保入库企业真实合规。

有效期:2026年6月1日-8月31日:评价系统开放,企业可填报信息。

03

《关于组织开展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专项行动的通知》

6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9年,通过实施专项行动,进一步激发地方和企业创新活力,形成一批自主创新的6G技术方案,培育一批前景可观的新型业务应用场景,涌现一批丰富多样的新型终端产品,为6G商用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提出,将完成加强技术攻关协同、加强产业研发协同、加强应用培育协同、加强项目布局协同等四项重点任务。

04

《关于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6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2027年底前,全省累计建成300万个以上充电设施,满足超过80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全省实现“超充县县通”,超充站数量不少于加油站数量。

《通知》提围绕公共充电设施提质升级行动、居住区充电条件优化行动、网互动规模化应用推广行动、供电能力和供电服务改善行动、充电运营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保障机制等六大专项行动。

05

《关于广东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6月8日,中共广东省委科技委员会印发《关于广东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7年在基础理论、共性技术、软件工具等方面取得10项以上标志性成果,培育5个以上领域基础模型,打造30个以上人工智能科研示范场景;到2030年取得20项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成果,实现30个以上产业应用示范。

《通知》聚焦关键技术攻坚、应用场景赋能、基础支撑筑基、产业生态育林四大行动部署19项举措。

06

《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

6月9日,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旨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鼓励采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规范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包括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等类型。

有效期:该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07

《关于广东省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6月8日,广东省商务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广东省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二手车出口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商务管字〔2023〕27号)同时废止。

该措施围绕规范监管、合规审查、产业培育、提效便利、市场拓展、综合保障六大方面14条举措。

有效期:措施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08

《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6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6年底,人形机器人等具身智能重点产品在一批代表性场景的应用验证和常态部署,开启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作业模式”;凝练形成百个以上高价值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具身智能应用谱系,带动形成万台级规模落地能力。

《通知》聚焦工业、服务、特种等领域重点场景,部署打造实景实训空间、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攻关实用化作业技能、加强实景应用验证与常态部署、强化关键要素保障、凝练成熟经验等六项重点任务。

09

《“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的通知》

6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动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

《通知》明确,2028年目标: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初步构建融合互促的创新发展格局,信息通信智能运营和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网络初步实现高等级自智,形成30个以上高价值典型场景,城域算力1毫秒时延圈覆盖率不低于75%。

2030年目标: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网络融合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显著突破,通感算智一体化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形成完备的协同创新和产业生态体系,步入技术引领、产业繁荣、安全可靠、智能普惠的发展新阶段。

10

《广东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金融深度融合应用的若干措施》

6月10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金融深度融合应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广东特色的“人工智能+”金融创新高地。

《措施》涵盖总体要求、深度应用、应用场景与成果转化、风险管控与安全保障、保障措施五大板块部署落实12条措施。

11

关于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6月1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旨在立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聚焦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系统部署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发展全链条工作,《方案》明确2030年量化发展目标,从补能基建、场景应用、运营监管、科技创新、实施保障五大方面制定21项具体任务。

12

《关于开展农业领域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遴选工作的通知》

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农业领域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遴选工作的通知》。

本次面向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3个重点领域,聚焦育苗繁育、耕整、播栽、田间管理、收获,饲养、繁育、畜禽产品采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农产品初制加工、储运等关键环节,征集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熟度高、成效明显、应用前景广阔、可复制推广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并加强推广应用。

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

13

《关于实施多式联运攻坚 打通堵点卡点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6月15日,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多式联运攻坚 打通堵点卡点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聚焦主要货运节点“一点一策”完善多式联运设施体系、信息联通体系、标准体系、企业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化多式联运网络,为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供重要支撑。

《通知》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推动1000个左右主要货运节点提升多式联运功能,多式联运1小时换装率超过90%,沿海港口多式联运港区铁路进港率达到80%、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实现铁路进港率100%。

有效期: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14

《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

6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中特别强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一业一策”“一城一策”推动服务业加快高质量发展。

15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

6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首次将非电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这也是《办法》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

《办法》提到,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是指国家规定能源用户消费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应达到的最低比重。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两类,其中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生物燃料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种类。

有效期: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16

《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项目申报指南》

6月17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项办公室联合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有效期:受理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10:00至2026年7月17日16:00。

17

《关于公布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和《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6月23日,商务部等部门发布两项通知,加力推动全链条扩大汽车消费。

当日,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通知,公布了40个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及其重点改革创新方向。例如,天津以汽车改装、传统经典车、汽车赛事为重点,辽宁沈阳以二手车流通为重点,江苏扬州以房车露营为重点,陕西渭南以报废车回收利用为重点等。

与此同时,商务部等9部门同步发布了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围绕规范有序发展汽车改装、支持发展房车露营产业、培育传统经典车新业态、优化汽车维修和保险服务供给、积极发展汽车赛事运动、推动汽车租赁创新融合发展6方面提出17条措施。

18

《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

6月18日,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围绕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等五方面,提出17项具体举措,促进人工智能进千家万户、进千商万店,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19

《关于组织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的通知》

6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将离网、用户侧直连、园区自备等此前未纳入统一绿证体系的新能源项目全面纳入发证范围。

20

《广东省脑机接口科技与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

6月24日,省科技厅发布了《广东省脑机接口科技与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到2030年,新增100家脑机接口科技型企业,培育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独角兽企业;打造10款以上非侵入式脑机接口爆款产品,多款侵入式脑机接口产品进入临床转化,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打造“百佳”脑机接口标杆应用场景,在医疗领域建成200个脑机接口病房,累计服务超过50万人次。

脑机接口核心产业规模达到百亿级,辐射上下游产业规模达到千亿级。通知提出围绕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出创新策源、平台筑基、融合赋能、聚链跃升、生态护航5大行动16条具体举措。

21

《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工作办法》

6月24日,商务部公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工作办法》。

该办法共二十二条,规定了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的对象、内容、程序和处理措施等,明确了调查和处理的具体规则。商务部将依法做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工作,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6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六方面共14条举措,明确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23

《关于开展工业5G独立专网试点的通知》

6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工业5G独立专网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此次试点支持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国防科技、能源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大型特大型企业建设独立专网,鼓励“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城市试点率先开展独立专网建设工作。

《通知》提出,通过试点探索独立专网“建、用、维、管”新模式,满足企业特定需求,培育壮大独立专网产业链生态,助力“5G+工业互联网”赋能千行百业。试点内容包括部署基础设施、创新应用场景、建设管理平台、探索建设模式、做好安全保障等五个方面。

综合类

01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

6月1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旨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保护投资者及其对外投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有效期: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02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

6月2日,国务院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强调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03

《广东省开发区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6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开发区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旨在系统推进全省各类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省产业园区)的规范化建设。

《意见》提出,到2030年,建成规划科学、设施完善、产业协同、管理高效的发展体系,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3%、研发投入强度4%以上等具体指标。

04

《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6月8日,国务院印发《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30年: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以事前预防为主的治理模式有效建立,应急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

到2035 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大国应急体系,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实现良性互动。

05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6月12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6〕2号,以下简称《通知》),大力支持制造业企业盘活存量资源、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持续规范我省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分割转让及其不动产登记行为。

制造业企业在工业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确权登记的厂房、仓库等物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分割、分割转让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有效期:于2026年7月12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06

《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6-2030年)》

6月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以形成1小时通勤圈为目标导向,推进都市圈通勤廊道快速化、枢纽转换便捷化、通勤服务同城化、出行保障智慧化,有效缩短通勤时间、改善通勤体验。

《方案》明确,力争通过3年时间,实现主要都市圈内具备1小时通勤条件人口的覆盖率达到73%左右,城际综合通勤廊道交通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都市圈通勤交通条件明显改善。到2030年,都市圈城际综合通勤廊道加快形成,交通枢纽转换更加便捷,智慧交通出行保障更加有力,主要都市圈内具备1小时通勤条件人口的覆盖率达到75%。

07

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8年,推动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平台企业创新能力和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大幅增强。

08

《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

6月22日,商务部等部门发布《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围绕扩大市场准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外资管理五方面提出15条举措。

09

《关于开展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6月23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2023年第一至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四)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有效期:2026年8月31日前。

10

《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促进计划(2026—2030年)》

6月15日,生态环境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促进计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促进计划》)。

《促进计划》紧扣“思想引领—文化支撑—教育赋能—社会参与—实践转化”逻辑主线,系统部署“十五五”时期全民行动重点任务,涵盖5大板块、15项具体举措,重点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宣传、生态文化传承发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等工作。同时,配套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能力建设、加强评估交流3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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