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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等级调整的通知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法规要求,以及本公司制度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基金的风险等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变化以及对投资决策带来的影响。

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风险评价结果以基金产品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划分为: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等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五个等级。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网(www.stocke.com.cn)查询、了解所有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及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规则说明,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345)咨询详情。

1.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具体风险评价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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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不包含已终止运作的基金。

2.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风险等级涉及调整,具体如下:

风险提示:

1、公司旗下基金产品R1-R5的风险等级评级结果是根据法律法规、本公司内部评级标准评定,与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如有)、产品资料概要(如有)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主要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特点的概括性表述不同,并与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对应关系。

2、本次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调整,系为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评级更新,不改变基金原有运作规则及合同约定。

3、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4、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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