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2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6月26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强先生主持,召开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6月26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为9:15—15:00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66人,代表股份210,597,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659%。其中现场出席4人,代表股份191,833,257股,占比34.7653%;网络投票362人,代表股份18,764,449股,占比3.4006%。中小投资者出席362人,代表股份18,764,449股,占比3.4006%。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名称 | 全体股东同意比例 | 全体股东反对比例 | 全体股东弃权比例 | 中小投资者同意比例 | 中小投资者反对比例 | 中小投资者弃权比例 |
|---|---|---|---|---|---|---|
|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97.4250% | 2.5488% | 0.0262% | 71.1003% | 28.6057% | 0.2940% |
|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97.4261% | 1.7370% | 0.8369% | 71.1126% | 19.4947% | 9.3927% |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7.4254% | 2.5481% | 0.0265% | 71.1046% | 28.5977% | 0.297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陈志坚、张凡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由AI大模型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文中所有信息、数据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决策依据,相关信息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