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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28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6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11名,11名董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6-029。

二、以赞成 5 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借款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借款额度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30。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次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的 独 立 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2026-02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向控股子公司北京市京伦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200万元;资金使用费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下简称“市场同期贷款利率LPR”)执行。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一年,为当年的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的要求;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动,或发生其他未预期的重大事项或不可抗力因素,并对京伦饭店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公司仍将可能面临京伦饭店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各位股东申请按股权比例借款,借款总额度2,000万元,京伦饭店股权结构为:首旅酒店持股54%、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持股36%、北京民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赢酒店”)持股10%,由于股东民赢酒店因为经营困难无法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借款,因此京伦饭店第一大股东首旅酒店按60%的比例、以财务资助的形式对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200万元;京伦饭店的第二大股东首旅集团(也是首旅酒店的控股股东)按40%的比例、以关联交易的形式向京伦饭店提供股东借款额度800万元(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一030)。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1,200万元,资金使用费率按市场同期贷款利率LPR执行,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自本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上述额度为当年的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截至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在过去12个月首旅酒店未向控股子公司(该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提供过同类型的财务资助。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因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额度1,200万元。公司本次向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有效地解决京伦饭店资金周转问题,为饭店日常运营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京伦饭店信用等级稳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京伦饭店为首旅酒店的控股子公司,首旅酒店的持股比例为54%。公司本次向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的要求。

京伦饭店其他股东情况如下:

1、首旅集团

2、民赢酒店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200万元;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率按市场同期贷款利率LPR执行,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自本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上述额度为当年的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的额度:首旅酒店向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200万元;

2、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率:合同生效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4、财务资助种类:短期借款;

5、财务资助用途:日常资金周转。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首旅酒店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的要求;有效地解决了京伦饭店资金周转问题,为饭店日常运营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京伦饭店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根据京伦饭店的资金盈余情况,要求其在财务资助期限内及时偿还借款,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财务资助的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被资助对象京伦饭店经营正常运转,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财务资助的能力。且京伦饭店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和掌握京伦饭店的经营业务、财务状况和资金状况。公司有能力采取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财务资助的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七、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的要求;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动,或发生其他未预期的重大事项或不可抗力因素,并对京伦饭店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公司仍将可能面临京伦饭店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 月 23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3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向公司

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借款额度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控股子公司北京市京伦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额度800万元。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下简称“市场同期贷款利率LPR”)执行。

●京伦饭店股权比例:首旅酒店持股54%、首旅集团持股36%、北京民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赢酒店”)持股10%。

●上述借款额度有效期一年,为当年的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各位股东申请按股权比例借款,借款总额度2,000万元,京伦饭店股权结构为:首旅酒店持股54%、首旅集团持股36%、民赢酒店持股10%,由于股东民赢酒店因为经营困难无法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借款,因此京伦饭店第一大股东首旅酒店按60%的比例、以财务资助的形式对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200万元(详见《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6一029);京伦饭店的第二大股东首旅集团(也是首旅酒店的控股股东)按40%的比例、以关联交易的形式向京伦饭店提供股东借款额度8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800万元。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在过去12个月,首旅集团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过同类型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京伦饭店为首旅酒店的控股子公司;首旅集团为首旅酒店的控股股东;首旅集团也是京伦饭店的第二大股东。

京伦饭店的股权结构为:首旅酒店持股54%、首旅集团持股36%、民赢酒店持股10%。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首旅集团

2、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

3、京伦饭店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伦饭店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如下:资产总额10,261.84万元、负债总额5,069.71万元、净资产5,192.13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8,292.07万元、利润总额34.07万元、净利润-981.27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京伦饭店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如下:资产总额10,092.72万元、负债总额4,963.12万元、净资产5,129.60万元。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971.36万元、利润总额-99.94万元、净利润-62.54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京伦饭店因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800万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

京伦饭店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800万元,借款利率按市场同期贷款利率LPR执行,完全符合公司制度及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内容和期限

京伦饭店向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额度800万元。有效期一年,上述额度为当年的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京伦饭店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申请借款,用于饭店日常资金周转。

上述股东借款额度自本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京伦饭店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申请股东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的要求;有效的解决了京伦饭店资金周转问题,为饭店日常运营提供有力保障。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京伦饭店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根据京伦饭店的资金盈余情况,要求其在借款期限内及时偿还股东借款,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股东借款的资金安全。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满足京伦饭店日常资金周转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本次交易行为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赞成 5 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认为:京伦饭店经营正常运转,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股东借款能力。且京伦饭店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和掌握京伦饭店的经营业务、财务状况和资金状况,公司有能力采取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股东借款的资金安全。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因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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