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昆明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到2030年,昆明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成效明显。都市圈跨区域跨流域生态建设协同共治、源头防治工作机制有效运转,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补偿和防灾减灾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以上,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用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全部如期实现。
昆明都市圈包括昆明市的呈贡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晋宁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县、寻甸县,曲靖市的马龙区,玉溪市的澄江市部分地区、红塔区,楚雄州的禄丰市,红河州的弥勒市等17个县(市、区),国土面积达2.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6.4%,2025年常住人口998.1万人、占全省的21.49%。本规划规划期至2030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设“推动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专章,从加强生态同保共育、推进环境协同治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共四个方面,明确了推动生态环境共保共治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在加强生态同保共育方面,共筑绿色生态屏障,合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宝库。
在推进环境协同治理方面,协同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合开展土壤污染防控和固废利用处置。
在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共同构建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联合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协同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在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方面,衔接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环境保护及影响减缓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