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生活》2026年6月份(下期)刊发县委书记胡志权文章《农村“三资”管理的探索与实践》,“清清卢氏”予以转发。
农村“三资”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胡志权
近年来,卢氏县创新推行“1155”监管工作法,构建权责清晰、管理科学、监督有力的监管体系,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精准聚焦农村“三资”管理。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治理。卢氏县深刻认识到加强“三资”监管的重要性与现实紧迫性,以“揭盖子”“挖根子”的决心,开展全方位、起底式排查整治,强化监督执纪,切实维护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创新运营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盘活闲置资源,提升经营效益,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农民群众,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新构建“1155”监管工作法。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复杂性、隐蔽性和反复性,卢氏县创新推出“1155”监管工作法,推动“三资”监管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规范转变。建强“一个专班”。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用好“一个平台”。开发“福农通”数字化监管App,涵盖财务审批等功能,实现在线运行、全程可溯。管好“五本账”。动态盘清“家底账”,规范管活“集体账”,阳光晒出“收支账”,着力消除“隐患账”,科学做实“奖惩账”。压实“五方责任”。明确农业农村局承担主管责任,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社工部指导财务公开,审计局履行审计监督,纪委监委落实“监督的再监督”。同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共用等机制,推动五方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有力护航乡村全面振兴。“1155”监管工作法在卢氏县19个乡镇、179个村(社区)全面落地、深化运行,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治理动能。2025年,全县涉及农村经济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同比下降超80%,信访总量下降20%以上,干群关系日趋融洽,基层基础更加稳固。全县农村集体经济活力迸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的占比高达77%,规范监管为资产运营提供了保障,成为提高基层组织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清朗的政治生态和持续增长的集体收入,为特色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等提供坚实支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从“外在助推”向“内生驱动”转变。
迈向“十五五”新征程,卢氏县将持续深化完善“1155”监管工作法,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卢氏经验”,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卢氏力量。
(作者系卢氏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