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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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给女儿后老人被赶怒告要回房#】#女儿拿到房赶母亲走被判撤销赠与# 近日,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案例:李大妈与张小甲系母女关系。2017年,李大妈签订合同将其名下房屋出售给张小甲,但张小甲并未实际交付购房款。房屋过户后,李大妈仍在该房屋内居住生活,张小甲也搬入房屋居住。但在2019年,张小甲却以生活不便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大妈搬出房屋。此外,在另案的继承纠纷诉讼中,对于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张小甲应向李大妈支付的钱款,张小甲也以各种理由拖延给付。双方矛盾由此逐渐升级,致使李大妈的居住条件没了保障。无奈之下,李大妈于2024年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恢复登记到自己名下。经法院审理,双方一致认可张小甲未实际支付购房款,案涉房屋买卖实为赠与,张小甲作为受赠人确未尽到赡养义务,严重侵害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李大妈撤销房屋赠与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