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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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刘冬雪 记者 刘玉萍)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吉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文化市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制度》明确了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中的职责分工、移送程序、监督机制及协作要求。其中明确,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部门如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同步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接受移送案件后,应在法定立案审查期限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书面通知移送机关。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如对公安机关的决定有异议,可提请复议或建议人民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及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决定。
《制度》还明确,全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认为相关行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未追究的,应及时移送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