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处上市公司借科技之名蹭热点、炒概念,又有监管重拳落地。
6月18日,前期主动贴上“商业航天”、“卫星互联”、“星载计算”等热点标签的电科数字(600850.SH),收到了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和时任董秘,分别被警告并处以200万元、100万元罚款。
就在前一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刚刚在陆家嘴论坛上表态,“严查严处借科技之名蹭热点、炒概念甚至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强化对实控人、独董、董秘等‘关键少数’的行为约束,各方归位尽责、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持续完善”。
第一财经获悉,近期监管严查严处上市公司蹭热点、炒概念,查办速度越来越快,电科数字是本轮打击蹭热点的“闪电战”典型案例之一。
自愿披露不得误导
电科数字过去半年股价经历了剧烈波动,股价从去年12月初的25元左右开始上涨,到今年1月12日最高触及35.98元/股,区间涨幅超过40%。
该公司在1月13日的风险提示中称:已关注到公司股票被纳入“商业航天”、“人工智能”概念。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数字化产品、行业数字化、数字新基建三大业务板块,未发生重大变化。
该公司还称,前期未开展商业航天业务,2025年研制了智能计算、星载通信等少量卫星通信产品,2025年该业务订单约390万元,占公司整体业务比重不足0.1%,且后续发展有较大不确定性。
在AI产品和应用方面,该公司前期投资者交流记录提到的进入量产阶段的AI产品,为公司研制的国产智能推理终端产品,处于小批量交付阶段,未形成大规模销售,2025年订单约1000万元。公司的智弈智能体系统等产品及AI应用服务业务2025年订单约3000万元,目前处于市场推广阶段,尚未形成大规模销售。上述业务2025年订单约4000万元,占公司整体业务比重不足1%,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
随后,该公司股价开启超过3个月的持续下跌,到4月3日已跌至22元附近,前期涨幅已全部抹平。
4月4日,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经查,该公司在2025年12月17日至31日期间的2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3次上证E互动信息发布中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主要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频传输三类产品”、“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
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柏飞电子)为电科数字全资子公司。
上海证监局认定,上述自愿披露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遗漏风险提示等情形。
同日,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随后,该股在4月7日直接跌停,并在5月16日收到处罚告知书,被监管认定发布误导性信息。
根据告知书,电科数字未准确、完整披露柏飞电子在相关产品开发中的实际参与情况、产品所处开发阶段、产品收入占比较低、后续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况,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作出错误判断,具有误导性。
6月18日晚,该公司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披露了监管调查的更多细节。
上海证监局发现,电科数字所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提供的三类产品,实际系柏飞电子为客户开展特定研究提供的产品,后续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产品收入占公司整体业务比重不足0.1%。柏飞电子交付的产品中,软件不涉及卫星互联网核心应用层软件,硬件选型、设计主要由客户负责,相关技术成果归属客户。电科数字所称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系指柏飞电子交付的产品中使用了国产化元器件,与卫星互联网领域的解决方案存在较大差距。
电科数字此次被处罚,触及的其中一条法律规定为《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该款内容明确规定:“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董秘履职须谨慎
此次与电科数字一同被罚的,是该公司时任董秘侯志平。
侯志平自2013年3月起任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管负责人,负责审批案涉信息的发布,但未能勤勉尽责审核涉及市场热点的信息,为电科数字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一财经注意到,此次追究董秘责任的主要依据,shi q《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的规定。该条内容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4月29日,侯志平离任,电科数字聘任江经亮为董秘。
不过,辞职并未能免于处罚。《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发行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在申辩阶段,侯志平曾向监管部门提出,主观上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过错,客观上已勤勉尽责,案涉信息披露后股价未发生异常波动等。请求免于处罚。
上海证监局最终认定,电科数字未准确、完整披露实际参与情况、开发阶段、收入占比低及后续发展不确定性等,具有误导性。而侯志平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对案涉信息发布不当负有责任。
最终,上海证监局对侯志平作出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目前,证监会正在推进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同时,资本市场首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也已于5月24日正式实施。作为监管部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一大“抓手”,董秘的角色也将受到更大关注,董秘履职也需更加忠实、勤勉。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