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险论坛)
6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丁向群首次亮相陆家嘴论坛,并发表“践行全球治理倡议,深化国际监管合作”开幕辞。丁向群表示:将严肃市场纪律,深入整治无序竞争,严厉打击金融黑灰产,坚定推行保险业“报行合一”,加快推动保险法修订出台!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督促金融机构牢固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健全治理机制,强化激励约束,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转变。
信号1:保险法修订,已经明确提速
原文:"以健全法制为基础,加快推动银监法、保险法修订出台,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管规制"
这句话是硬信号。
保险法修订已列入加快推动清单,不是"研究",不是"适时",是"加快推动出台"
与银监法并列,说明两部法律修订同步推进
时间点预测:2026-2027年大概率完成修订并出台
信号2:"报行合一"从倡议变为"坚定推行"
原文:"坚定推行保险业'报行合一'"
关键词是**"坚定推行"**,不是"探索"、"试点"。
这意味着:
前几年的"报行合一"更多是窗口指导、行业自律
现在升级为监管硬性要求,后续将通过修订后的《保险法》或配套规章予以法制化
违规成本将大幅提升(行政处罚+可能的刑事责任)
信号3:金融黑灰产将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原文:"严厉打击金融'黑灰产'"
结合上下文,保险黑灰产的重点打击方向:
信号4:保险公司治理和发展模式将深度重塑
原文:"督促金融机构牢固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转变"
这是直接针对保险行业过去十几年"拼规模、拼增速、拼市场份额"模式的否定。
具体影响:
保费收入增速不再是监管和股东的核心KPI
综合成本率、偿付能力、盈利质量才是核心指标
激进定价、激进费用投放的产品将被严格限制
信号5:再保险、航运保险、绿色金融是政策红利方向
原文:"联合出台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若干举措,大力推进国际航运保险合作"
保险行业的增量机会:
再保险(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 政策强力支持
航运保险 —— 配合"航运金融数据标准"出台
养老金融 —— 明确支持在上海试点
科技保险 —— 服务新质生产力
信号6:中小保险公司"减量提质"是大方向
原文:"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因地制宜优化布局"
对保险业的含义:
部分中小保险公司将被并购、重组或退出
监管鼓励"减量"(减少机构数量)、"提质"(提升质量)
预计未来3年会有更多中小险企整合案例
【《保险法》修订方向预测】
根据讲话内容,结合当前保险业存在的制度漏洞,我预测修订方向如下:
预测1:将"报行合一"写入法律
现行问题:报行不一只算"违规",违法成本较低。
修订方向:
明确保费、手续费、佣金等"报备数与实际执行数必须一致"
赋予监管机构更严厉的处罚权(高额罚款、吊销许可证)
可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个人罚款甚至行业禁入
预测2:加大对保险欺诈的打击力度
现行问题:《保险法》对欺诈行为的界定和处罚偏轻,与刑法衔接不够。
修订方向:
扩大"保险诈骗"的行为界定(涵盖退保黑产、理赔诈骗等新型手段)
提高罚款倍数(目前是骗取金额1-5倍,可能提高到5-10倍)
强化行业禁入机制
预测3:强化保险公司治理和股东责任
现行问题:部分保险公司股东"掏空"公司、关联交易泛滥。
修订方向:
明确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
强化关联交易监管,设定更严格的披露和审批要求
引入"恢复和处置计划"(生前遗嘱)的法定要求
预测4: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
现行问题:销售误导、理赔难、退保难仍有发生,消费者救济渠道有限。
修订方向:
强化销售行为可回溯的法定要求
明确理赔时限和违约责任
建立保险纠纷强制调解机制
对老年消费者、新就业群体等弱势群体设置特殊保护条款
预测5:将新型保险业务纳入监管框架
现行问题:互联网保险、网络安全保险、碳保险等新兴业务缺乏专门法律规范。
修订方向:
增加互联网保险业务专章或专门条款
明确跨境保险业务的监管规则
为绿色保险、科技保险等新业态预留制度空间
预测6: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法定地位
现行问题:"偿二代"规则目前以部门规章形式存在,法律效力层级较低。
修订方向:
将偿付能力监管框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赋予监管机构在偿付能力不足时更强的早期干预权力
明确接管、重整、破产的法律程序和条件
丁向群的这篇讲话,本质上是在宣告:保险业过去"高费用、高增速、低质量"的发展模式已经走到尽头;"报行合一"+ 保险法修订 + 打击黑灰产,是监管给出的"三记重拳";未来能活下来的保险公司,必须是治理规范、财务稳健、真正服务实体经济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