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6-033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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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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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宏华百锦千印家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锦千印”)通过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5,000万元。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与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拟以公司所持的百锦千印35%股权对该笔融资提供不超过1,75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比例为35%)而签订的《保证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75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承担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与百锦千印其他股东方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将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相关人士根据百锦千印实际经营的需要具体组织实施并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百锦千印为公司持股35%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百锦千印担任董事、高管等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持股百锦千印,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担保,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百锦千印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50万元的担保额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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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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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浙江宏华百锦千印家纺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1,750万元
5.担保范围: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保证合同》向百锦千印提供的融资租赁。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因收回、处置租赁物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手续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用和其他一切应付款项。若主合同无效,则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的承租人应向债权人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本金返还、租息支付、租赁物返还、损失赔偿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手续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和其他一切应付款项等。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承担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按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延至三年期满。若发生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向承租人主张一次性支付主合同项下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或选择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的,保证期间则自债权人主张相应权利之日起三年期满。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是否有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百锦千印融资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百锦千印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支持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发挥与公司的协同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及产业布局,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其对外融资过程中,应金融机构要求为其提供相应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2、公司根据百锦千印的融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百锦千印其他股东方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将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参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相关担保的风险可控。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2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25%、13.27%,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194.09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已获审批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0%、4.07%,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