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2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2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新材”、“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3年2月1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号),核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发行股票数量为13,000,0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即2026年6月22日起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5,352,000股增加至218,352,000股。
2024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含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吴启超先生)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股本86,505,680股,公司总股本由218,352,000股增加至304,857,68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由13,000,000股增加至18,20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承诺:本人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自愿承诺:自2026年5月29日起的12个月内(即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7年5月2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与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除外)。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原指派詹程浩先生、申晓毅先生担任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詹程浩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保荐机构将保荐代表人更换为申晓毅先生、宋雪梦女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未违反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8,20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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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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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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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基本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近日,石湾鹰牌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其基本户被冻结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因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与江苏中晶诚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诚家居”)存在合同纠纷,石湾鹰牌银行账户中部分资金被中晶诚家居申请财产保全而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合同纠纷已结案。
近日,石湾鹰牌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其基本户被冻结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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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湾鹰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石湾鹰牌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期间,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运行未受到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形,经营业务开展和资金周转情况正常。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