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诺令生物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1)你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的影响,上市前后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 二、请说明:(1)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已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起始时间、具体内容及持证情况,外资持股比例上限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后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的具体依据。(2)你公司持有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进一步说明相关展业情况,以及与主营业务的相关性。(3)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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