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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近日,公司就控股子公司宜宾市常翼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宜宾常翼”)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与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宜宾常翼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相关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宜宾市常翼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全文简称“宜宾常翼”)向银行申请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借款金额不超过120,000,000(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宜宾常翼的股东(本公司以及宜宾市汽车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宜宾常翼则用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款)进行反担保。其中,本公司为宜宾常翼提供不超过78,000,000(柒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

2026年5月21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城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期间内,公司为宜宾常翼向银行申请借款事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50万元整。

宜宾市汽车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事先综合评估了宜宾常翼的综合财务状况能力,并对其经营管理情况及偿付能力等进行了核查。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被担保人宜宾常翼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被担保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均不属于关联担保。

(四)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人员关系说明

被担保人宜宾常翼的董事罗小春先生是本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罗喜芳女士是本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监事罗正芳先生是本公司的财务总监。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城南支行就公司为宜宾常翼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综合授信协议编号:常高新授2026009

受信人:宜宾市常翼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城南支行

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叁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是,宜宾市汽车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对宜宾常翼同比例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情况:宜宾常翼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款)进行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宾常翼提供信用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帮助其快速发展,以尽快实现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对宜宾常翼的资信情况、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偿付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与评估,宜宾常翼具备良好的信用等级,虽然其资产负债率大于70%,本次担保事项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但综合考虑宜宾常翼项目的市场前景、未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因素,本次担保有利于宜宾常翼的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宜宾常翼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款)进行反担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宜宾常翼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全额信用担保,宜宾常翼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款)进行反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足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通过合规的审议决策程序、依法依规披露担保进展情况,确保担保的公开、透明、公正;通过严谨的审批流程和内部控制,加强风险控制,最大程度降低担保风险,确保担保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财务影响,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9,510.47万元人民币,均属于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60%。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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