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蒋菡)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5月29日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的是“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再加上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如果身体不适,又难以准确表达。因此,幼儿园食品安全不光是家长的关注重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
2025年的甘肃天水幼儿血铅异常事件,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涉事幼儿园的行为令人震惊,后果令人痛心,教训也极其深刻,充分暴露出一些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弱、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即将实施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