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6-03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6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157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6日
至2026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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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5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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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会。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15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157 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赵海波
3.联系电话:0557-3982147
4.邮编:234011
5.传真:0557-3982260
6.电子邮箱:283563672@qq.com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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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6-03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健全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行业薪酬水平及岗位履职要求,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薪酬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和特别奖励构成。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安全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高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50%,具体核定与兑现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绩效考核结果及个人履职评价结果确定,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按税后8万元/年标准执行,每季度发放一次,不额外领取其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薪酬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和特别奖励构成。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安全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高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50%,具体核定与兑现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绩效考核结果及个人履职评价结果确定。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本方案所列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工作调整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期限据实核算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或关联企业重复领取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任何形式的薪酬报酬;
4.本方案所述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含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
5.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发放情况。
五、审议情况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因委员焦殿志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因公司董事焦殿志、朱四一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6-03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殿志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行业薪酬水平及岗位履职要求,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适用对象、适用期限、薪酬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都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依据《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行业薪酬水平及岗位履职要求,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适用对象、适用期限、薪酬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焦殿志、朱四一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的议案》
根据《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2025年度绩效评价,并提出了2025年度薪酬兑现方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焦殿志、朱四一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恒源煤电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恒源煤电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