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委批准,义安区纪委监委对铜陵市义安区长江河道管理中心原主任张志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志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礼品;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志龙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义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龙开除党籍处分;由义安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义安区纪委监委)
来源:铜陵廉镜
编辑:陈淑静 审稿:卢璇洁 终审:季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