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证监会日前宣布,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聚焦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业内人士指出,境外机构非法跨境进行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对我国金融市场构成隐患,八部门联手对此类非法活动开展全链条、闭环式的立体整治,筑牢了国家金融安全的防波堤。
非法跨境经营构成多重风险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境外机构未经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直接或通过其关联、合作主体在境内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构成非法经营活动。近年来,一些境外券商未经境内监管部门批准,向境内投资者提供美股、港股等开户和交易服务。早在2022年12月30日,证监会就明确此类行为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并按照“有效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的思路,要求相关机构进行整改。
业内人士指出,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存在多重风险。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对记者表示,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容易导致资金游离监管,滋生洗钱、诈骗等违法活动,扰乱外汇管理秩序。同时,此类行为还容易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信息披露缺失、维权渠道不畅,加剧市场波动,冲击国内金融稳定。
“此类活动实质上是构建了一条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的资本暗道,对我国金融市场构成了多维度的系统性隐患。”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记者表示,对投资者而言,资金一旦转入境外平台,便脱离了境内法律保护框架,挪用、欺诈乃至平台跑路后投资者维权无门。对金融体系而言,这类活动绕开了外汇管理、反洗钱和投资者适当性等核心制度,形成脱离宏观调控的无序资本流动,在全球市场波动加剧时可能集中冲击汇率稳定。更深远的影响则是引发信息主权风险。大量投资者身份数据与交易记录沉淀于境外服务器,一旦发生泄露,将直接威胁国家金融信息安全。三重风险叠加,绝非个案纠纷,而是关乎系统性安全的制度性隐患。
八部门联手全链条整治
《整治方案》提出,经过两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从具体整治要求和任务来看,本次整治突出全链条、多部门协同,打破单一监管局限。
从具体的整治要求来看,一是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营销招揽活动;二是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提供非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交易服务;三是禁止境内相关主体协助境外机构违法开展营销活动、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四是设置两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期满后,境外机构要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器,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
从整治任务来看,《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全面开展监测排查,强化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清理,加强境外机构等约谈督促,开展重点案件调查处罚,强化跨境监管协作等。其中,证监会牵头开展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综合整治工作,金融监管总局负责金融消费者保护、境内银行机构监管相关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运用反洗钱系统配合开展有关工作等。
田利辉指出,此次八部门联合亮剑,标志着我国跨境金融监管从“单兵作战”升级为全链条、闭环式的“立体围剿”,完成了从“个案处罚”到“制度闭环”的监管范式跃迁,具有正本清源的战略意义。本轮整治覆盖营销招揽、开户、交易、资金划转全链条,并设置两年集中整治期清理存量,标志着治理逻辑从过去的“围堵增量”升级为“全链条穿透式监管”。监管部门将以雷霆手段净化资本市场生态,将非法经营活动逐出境内市场,筑牢国家金融安全的防波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