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宠物经济”持续升温,宠物食品消费需求不断增长,一些不法分子盯上这一新兴市场。在电商平台上,打着“海外渠道直供”“低价促销”等幌子,看似实惠的“进口猫粮”,背后却可能隐藏着制假售假的黑色产业链。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起诉了一起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猫粮案。
2024年11月,公安机关发现有人在网络平台出售假冒品牌猫粮,销售额达数十万元。同年12月,犯罪嫌疑人尹某、杨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到案。案件侦查终结后,警方将该案移送至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24年3月至案发,尹某在未取得品牌官方授权的情况下,购买正品猫粮并比对颗粒外形,然后联系厂家仿制原料,网购假冒品牌的包装袋,雇用工人在仓库内完成分装、称重、封口、装箱,再以“一件代发”模式(即供应商直接向消费者代发商品,网店经营者无需库存即可赚取差价)通过快递对外销售。
据尹某供述,他原本从事宠物用品行业,因经营遇冷,听闻仿冒品牌猫粮牟利可观,遂萌生制假售假想法。经营网店的杨某自2024年7月起,从尹某处购进假冒品牌猫粮,由尹某直接向消费者发货。为牟取更高利润,杨某随后委托尹某定制另一口味的该品牌假冒猫粮,自行租赁仓库存货销售。公安机关在杨某的仓库内查获假冒猫粮930袋,经鉴定均为假冒产品;商标权利人亦出具证明,证实尹某、杨某及涉案店铺均未获得合法授权。
在审查过程中,杨某曾辩称起初误以为涉案产品确是“海外渠道货”,对假冒事实并不知情,但办案检察官结合全案证据,发现杨某的进货价格明显低于正品,她始终未查验授权资质,面对消费者的真伪质疑,多次以“无防伪标”“生产批次不同”等理由搪塞,可认定杨某主观上明知涉案商品为假冒产品。
该案中,杨某并非单纯销售假冒猫粮,还主动提出定制假冒猫粮的需求。对此,检察官围绕两人的犯罪意向、行为分工等开展进一步审查。
经查,合作后期,杨某对部分假冒产品并非单纯“购入后销售”,而是主动委托其定制另一口味的假冒猫粮,是犯罪的犯意提起者和积极推动者,应与尹某共同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于她单独销售明知是假冒商品的行为,应另行认定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经全面核算金额,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尹某个人实施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非法经营数额为17万余元;杨某单独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的销售金额为18万余元;杨某与尹某共同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非法经营数额为19万余元。
今年4月10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尹某提起公诉,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杨某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电商经营者及市场从业者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严禁未经授权生产、定制、灌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宠物食品,坚决抵制制假售假、贴牌仿冒等违法犯罪行为。广大消费者选购宠物食品时,务必通过品牌官方旗舰店、授权实体店等正规渠道,认真核验商品授权资质与防伪标识,切勿轻信“低价正品”“海外直供”等虚假宣传;如发现制假售假线索,应及时留存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举报。
《检察日报》 本报通讯员 张子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