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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强化矿山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5月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矿山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瑞庭同志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

请您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张瑞庭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大家都知道,顶板灾害是矿山常见的重大灾害之一,顶板管理贯穿矿井全生命周期,作为地下有限空间,线长、面广、点多,无处不在,是一项系统性复杂的工程,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更是关乎每一位矿工生命安全的“头顶大事”,“四块石头夹着一块肉”,必须居安思危、安不忘险,来不得半点马虎、一丝松懈。近年来,顶板事故在事故类别中,虽然伤亡人数不是最多的,但是事故起数占比较大,甚至呈现多发频发的态势,严重影响和制约矿山安全生产整体形势。截至5月上旬,今年全国矿山顶板事故起数、遇难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的32.7%36.2%,特别是较大事故中顶板事故占比高达80%,在矿山安全事故中居首位,令人十分揪心,必须采取措施予以遏制扭转。

基于此,我们专门印发《通知》作出部署,就是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盯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矿山把顶板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抓实抓细、见行见效,有力遏制顶板事故多发的势头,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记者

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张瑞庭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我们聚焦当前矿山企业存在的制度落空落虚、关键环节漏管失控、现场管理缺位混乱等突出问题,对矿山顶板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坚持超前预防为根本导向,从制度体系、关键环节、现场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同时我们针对煤矿和非煤矿山顶板管理的差异性,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管控措施,避免“一刀切”。第一部分是“健全管理体系,盯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出了健全矿山顶板管理制度、压实顶板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长效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具体举措。第二部分是“完善基础保障,狠抓关键环节管控”,针对地质保障、支护设计、采掘作业、井巷维修、过构造带破碎带、过老空、过淋水区、施工托顶煤巷道、关键工序等九个关键环节,我们提出了针对性管控措施,指导企业“精准发力、靶向施策”。第三部分是“强化现场管控,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从日常现场管控、异常变化管控、支护质量管控、人员行为管控四个维度提出了具体举措,督促企业切实守好现场安全关。

记者

《通知》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作出了哪些具体部署?

张瑞庭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矿山企业作为生产活动的直接谋划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只有真正把主体责任扛牢抓实,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包括顶板在内的各类事故。《通知》围绕明制度、压责任、严奖惩三个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在健全矿山顶板管理制度方面,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健全落实顶板分级分类管理、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巷道巡回检查和井巷维修制度,支护材料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等。首先,煤矿和非煤矿山、同一矿种的不同矿山、同一矿山的不同层位,都面临顶板硬度、破碎程度、岩体完整性、地压大小、淋水强弱、构造发育、围岩稳定性等千差万别的情况,如果“一刀切”管理、“一个标准”管控,就会出现制度不贴合现场、措施不匹配风险的问题,因此应该建立落实顶板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分类施策;其次,敲帮问顶和围岩观测,是长期以来矿山形成的防范顶板事故最直接、最管用、最有效的关键措施。采掘作业前、爆破后、过构造带前后、矿压显现明显等,都应该规范开展敲帮问顶,及时找掉危岩活矸,严防“头顶悬石”突然掉落伤人;同时常态化开展围岩观测,监测顶板离层、巷帮位移、矿压变化等异常情况是防范顶板事故的基础性工作,因此矿山企业应当健全并严格落实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第三,进行巷道维修作业时,由于作业空间狭小、顶板破碎、围岩松动、支护老化,现场环境复杂、人员站位受限,是顶板事故易发多发点,矿山企业健全并严格落实巷道维修作业制度就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制度安排;第四,巷道的支护质量直接影响着顶板管理的可靠性,是顶板管理的生命线,矿山企业必须健全并严格落实控制支护材料和支护质量的相关制度,并定期开展巡检。在压实顶板管理主体责任方面,明确了从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区队班组,直到一线岗位作业人员的顶板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是顶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亲自抓、负总责,顶板管理为全链条工作,涉及专业较多,主要负责人应当配齐采煤、掘进、地质、矿压、支护等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同时要保障设备、材料、培训等安全投入;技术负责人是顶板管理的技术总牵头人,应当全程做好地质分析、支护设计等技术把关;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现场安全管控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抓好制度措施的“落地见效”;区队管理人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管和组织人员,应当在跟班过程中全程组织落实顶板管理各项制度措施;班组长是现场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在生产作业中落实现场技术和安全管控责任;岗位人员是具体操作人员,直接面对作业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应当在自身岗位上落实自保互保联保责任,确保按流程作业、按规定作业。在生产实践中,部分矿山企业还采取了巷道包保制,明确每条巷道由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包保,定期开展巷道巡查,并报告、协调和督促专业部门进行及时维护,这是一项很好的做法,《通知》中予以引荐推广。在建立健全考核奖惩长效机制方面,为有效发挥奖优罚劣作用,《通知》明确指导企业把顶板管理纳入年度考核“硬指标”,对在排查隐患、杜绝“三违”、化解险情等方面干得好的班组或者个人,给予重奖激励;对制度不执行、支护不达标、违规作业的,严肃处罚问责,正反面协同发力考核,力求各项制度责任落实到位。

记者

《通知》在督促企业落实关键环节管控措施上作出哪些具体部署?

张瑞庭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矿山顶板管理广泛分布在采掘、支护、井巷维修、特殊地段施工等多种作业场景,风险点位多、管控链条长、管控难度大。《通知》紧盯事故易发多发“关键节点”,对九个重点环节明确严管严控措施,不留死角。地质不清是顶板事故的先导因素,只有提前摸清断层、破碎带、应力区等隐蔽致灾因素,才能从源头把准风险、精准施策,避免“盲人摸象”式施工,在地质保障环节,《通知》指导企业常态化普查隐蔽致灾因素、开展顶板岩性探查与地质预报,配齐地质专业力量,切实强化地质保障作用。支护不合理、参数不匹配是顶板垮落的重要诱因,所以支护设计一定要“量身定做”,在支护设计环节,《通知》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一巷一设计”,特殊地段编制专项支护设计,非煤地下矿山要规范支护参数、推广柔性支护和充填采矿法,从设计源头杜绝先天隐患。采掘、巷道维修现场作业不规范、空顶冒险作业、“前掘后修”“多段并修”是顶板事故的“重灾区”,在采掘作业、井巷维修环节,《通知》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敲帮问顶、临时支护措施,严禁空顶作业,要求规范采掘与采空区处理,严格遵循“先支后修、由外向里、先顶后帮”原则实施巷修,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通常会造成顶板破碎,在此区域掘进作业时采用一般支护措施往往难以保障安全,在过构造带、破碎带环节,《通知》指导企业先评估直接通过能否保障安全,不能保障安全的坚持“先治后过”,采取注浆加固等措施强化支护并延伸防护范围。采掘作业遇到老空区、老巷道,如不加防范,可能将锚杆(索)打入老空,造成支护失效、巷道大面积垮落,甚至与老空、老巷打通,导致透水、有毒有害气体涌出等事故灾害,在过老空环节,《通知》指导企业超前探清老空情况,制定专项措施,并及时采取注浆加固或者架棚等复合支护措施。地下水具有较强的腐蚀作用,在淋水区的巷道,其支护锚杆(索)易被锈蚀腐蚀,特别是长期淋水巷道,受水浸泡后围岩会软化、锚固剂会被腐蚀,巷道整体支护强度会随着时间延长逐渐弱化,进而引发顶板离层、巷帮片帮松动、支护体系失效,甚至整体垮塌,此类隐患隐蔽性强、顶板垮落风险高,且不被人们所关注,危害性更大,在过淋水区环节,《通知》指导企业做好超前探查治理,并定期抽检锚杆(索)支护强度,及时补强支护。头顶悬着一层煤,要支护好,锚杆(索)必须有足够的支护长度才能锚固在稳定的岩层中,要不然就是“假支护”,在施工托顶煤巷道环节,《通知》指导企业根据顶煤厚度优化支护设计,合理确定锚杆(索)长度,并对支护可靠性进行动态验证。退锚作业、非煤矿山撬毛作业、大跨度区域支护作业,这些环节工序复杂、风险集中、管控难度大,已经造成了多起事故,企业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在关键工序作业环节,《通知》对退锚作业、非煤矿山撬毛作业施工顺序以及大跨度区支护作业再次进行了强调。

记者

《通知》在督促企业加强现场顶板管控上作出哪些具体部署?

张瑞庭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矿山顶板事故的发生多源于现场管理松散、细节管控缺位、作业行为不规范等,抓实抓细顶板现场管理是从源头上防范顶板事故的重要举措。《通知》聚焦“日常、异常、质量、人员”管控四个方面,提出了强化现场管理的具体举措。在强化日常现场管控方面,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除危岩活矸;对支护强度不达标区域及时补强加固,特别是要重点盯防永久巷道,永久巷道使用周期长、服务范围广、人员往来密集,长期承受地压作用易出现浆皮开裂、锚杆失效、支护强度衰减等问题,一旦垮塌,极易造成通道堵塞、人员被困、群死群伤;明确规范顶板及煤层处理过程中的支护保护,工作面回撤期间要切实加强支护;对于采深超过800米或者规模超过30万吨/年的非煤地下矿山,明确必须采用机械化撬毛作业。在强化异常变化管控方面,指导企业安设矿压监测设备“全程盯防”,发现冒顶预兆“立即停产、果断撤人”,地质突变时“及时叫停、重新施策”,严防各类顶板事故发生。在强化支护质量管控方面,指导企业严把支护材料“入口关”,做到材料入井必查、不合格一律清退,劣质材料就是隐形杀手,支护材料不过关,再严的管理也形同虚设;规范锚杆(索)安装,严格按规定进行锚杆(索)拉拔试验,实行“终身负责”“三级质检”,确保支护质量达标。在强化人员行为管控方面,指导企业抓实安全培训、筑牢思想防线,让每一名从业人员都懂标准、知风险、会操作;在特殊环节、危险区域作业必须专人监护、全程盯守,做到不安全不作业、不规范不施工;严禁超控顶距、超定员、超强度等违规蛮干,坚决杜绝“三违”行为,让按章操作、规范作业成为行动自觉。

记者

后续如何督促企业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

张瑞庭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好不好,关键看落实。顶板管理伴随着矿山生产建设全过程,是一件长期大事,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两件事:一是严格执法检查,把顶板防治作为安全监管监察“重中之重”,对事故多发、问题频发的企业和负责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通过严格执法让《通知》要求真正“扎根一线、落地见效”。二是强化指导服务,坚持“少人则安、无人则安”,引导矿山企业因地制宜加大机械化换人、智能化减人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工艺,全面提升矿山顶板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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