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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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刘哲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李金通、孙志强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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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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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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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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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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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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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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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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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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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以特别决议形式进行表决,该议案获得同意票395,946,555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超过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2/3,议案通过有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婷、王亭亭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