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2日,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电港”)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坤润一期基金”)及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发展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5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股东持股及减持计划详情
公告显示,坤润一期基金与中电发展基金为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披露日,二者合计持有深圳中电港5949.835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8298%。其中,坤润一期基金持有4397.0525万股,占总股本5.7864%;中电发展基金持有1552.7828万股,占总股本2.0434%。
| 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970,525 | 5.7864% |
|---|---|---|
| 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527,828 | 2.0434% |
| 合计 | 59,498,353 | 7.8298% |
本次减持计划中,上述两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过75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价格将按照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原因及股份来源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据披露,坤润一期基金与中电发展基金此前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其中,坤润一期基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中电发展基金则承诺自取得股份之日(2021年3月11日)起36个月内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截至公告披露日,两股东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风险提示
深圳中电港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减持时间、价格和数量。同时,由于两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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