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跨境双向直接融资。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其中一个重要工作是构建科技金融开放创新生态,以金融之力破解科技企业在“引进来”与“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高水平开放阻力。
当前我省科技金融开放创新生态仍面临挑战。其一,跨境融资渠道普惠性不足、覆盖面有限;在准入门槛、余额管理、税收政策、返投要求等方面对外资股权投资的吸引力有待增强。其二,部分企业对境外上市规则和合规要求认识不充分,专业服务引导力度有待加强。其三,国际化科技金融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国际科技金融人才的引育机制尚不完善。
一、打好“便利化+试点”组合牌,释放融资新空间
推动拓宽国际融资渠道是科技企业突破单一市场依赖、提升资金配置效率的核心路径。
一是用好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拓宽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渠道。2025年12月福建省首笔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业务落地泉州,涉及金额1200万元人民币。尽管已简化登记方式与申请材料,但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的知晓度和运用能力有限。以泉州经验为起点,福建需加大政策宣传和推广力度,推动优先向科技型企业密集地区复制推广,逐步覆盖全省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缓解企业因缺乏抵押物导致融资难的困境。福建各市(区)可建立科技型企业国际融资需求的精准对接机制,推行“并联审批”、压缩办理时限,为科技企业提供跨境融资全链条服务。
二是抓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优化跨境股权投资生态。该试点是吸引外部资本投资本土科技企业的重要通道。福建可借鉴先进经验,适度放宽最低认缴规模,实行备案制;将合格投资者标准从量化门槛转向强调合格资质;简化设立模式的联审机制或改为备案制以提升效率,并争取税收优惠与放宽返投等限制。当前,福州、厦门已被纳入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余额管理制度创新推广范围,应加快推进其制度创新在福建全省实施推广。此外,推动该试点与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精准对接,引导外资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低空经济等领域。
三是做实跨境融资配套服务,畅通企业融资全链条。健全科技价值评估与增信体系,破解评估难、信息不对称等瓶颈,为科技金融开放筑牢风险防控与信用支撑的双重基石。加快培育本土专业评估机构,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标准,畅通知识产权处置变现渠道,健全交易流转平台,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扩面增量。健全科技金融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福建“金服云”平台,推动与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部门实现数据要素的深度融通,打破信息壁垒,构建精准的企业信用画像,提升金融机构风险识别能力。优化风险分担与激励免责机制。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发挥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作用,建立科技金融尽职免责负面清单,推动不良贷款容忍度政策从“事后豁免”向“事前引导”延伸,激发金融机构服务积极性。
二、打造“合规”招牌,释放科技型企业境外上市红利
科技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为其拓宽国际融资渠道、提升治理水平与品牌公信力提供关键支撑,是突破融资瓶颈、加速规范化发展的有效路径,更是福建科技企业高水平开放的关键。
一是前移培育关口,充实境外上市后备力量。2025年,我省新增港交所上市公司9家,募资额681.1亿元。部分科技企业在股权架构、财务规范、知识产权确权等基础建设方面重视不足,导致后期上市合规改造成本高、周期长。应将培育工作从“辅导申报期”前移至“初创成长期”,联合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每半年开展一次合规体检,建立“一企一档”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早期诊断、及时纠偏。同时,与港交所建立联合培育机制,常态化开展上市政策解读、专题培训及投资者路演,引导企业精准对标上市板块。依托“海丝核心区”区位优势,优先推动科技企业赴东南亚、中东欧等新兴资本市场上市,拓宽企业多元上市路径。
二是打通审批堵点,提升跨境政务服务效能。福建已开辟企业合法合规情况证明出具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涉企服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确认并出具证明,但涉及多部门的备案审批事项仍存在流程分散、信息共享不畅等堵点。应充分发挥“福建省企业上市服务云平台”和“海峡基金云”平台作用,对上市高频事项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推行部门间数据互认和电子证照调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提升本土机构专业能力,构建协同高效的服务生态。目前福建省具备境外上市保荐机构资格的券商较少,本土专业力量较为薄弱。应支持兴业证券、华福证券等本土券商在新加坡等设立分支机构并积极申请取得境外保荐牌照,拓展境外上市服务。深化与中金公司、国泰海通等境外上市经验丰富的头部券商合作,建立联合承销、跟投学习、人才交流等常态化合作机制,通过业务实践带动本土机构提升跨境服务专业水平。积极引进国际投行、境外律所、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闽设点,推动形成“本土深耕+国际赋能”的协同服务机制,为企业境外上市提供从改制辅导到发行承销的全链条专业支撑。
三、培育国际化人才,以专业力量夯实科技金融开放合作根基
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为促进科技金融双多边对话、共享实践经验、培养国际化科技金融人才提供关键平台,是科技金融开放生态的重要渠道。
一是搭建双多边人才交流平台,拓宽国际化培养渠道。依托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海丝数字金融发展论坛等品牌活动,设立科技金融人才交流分论坛,联动金砖国家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金融机构、高校院所开展常态化人才对接。充分发挥“外资金融机构福建行”系列活动作用,推动境内外金融机构在跨境投融资、数字金融等领域建立人才交流长效机制。
二是拓宽引才渠道,汇聚全球科技金融智力资源。依托中国侨智发展大会等平台建立海外科技金融人才库,发挥福建侨务大省优势,引进具有国际投行、跨境投资从业经验的闽籍专业人才回流。建立海外闽商科技金融联络员机制,拓宽海外引才触角,实现人才、项目、资本精准对接。
三是强化跨境制度衔接,优化人才发展制度环境。深化与新加坡等金融中心合作,推动科技金融人才资质互认和金融科技标准对接,降低人才跨境执业成本。探索建立跨境金融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完善跨境金融法律服务体系,为科技金融国际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本文系2024年度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一般项目“以高水平开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福建探索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FJ2024XZB07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