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0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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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2026年3月13日分别召开赛诺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赛诺医疗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工作。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9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701-707,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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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箭华先生主持召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梁文盛律师、梁睿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所有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凯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崔丽野、财务总监沈立华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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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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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文盛律师、梁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