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7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发布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公司自回购方案实施以来的具体情况。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回购股份已达2,557.2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25%,累计回购金额15,922.65万元,已超过原计划回购金额下限。
回购方案回顾
林洋能源于2026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回购股份方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5,000万元至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7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6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8日。
回购进展详情
公告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本次进展公告发布,林洋能源第四期回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具体来看: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2/9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2月9日~2027年2月8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5,000万元~3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557.24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25%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5,922.65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81元/股~6.57元/股 |
从数据可知,公司累计回购金额15,922.65万元已超过原计划下限15,000万元,完成最低回购额度。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5.81元/股至6.57元/股,低于方案设定的8.75元/股上限,显示公司在市场价格相对合理区间内实施了回购操作。
后续安排与风险提示
林洋能源表示,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后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实施回购,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存在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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