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空")发布了2026年4月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军工业务规范及利润分配等核心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作为国内航空航天领域的重要企业,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运营的制度基础,为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合规保障。
公告显示,广联航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772.0334万元,公司系由哈尔滨广联航空复合材料工艺装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56万股。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哈尔滨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三路三号,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根据章程披露,公司设立时共有42名发起人,总股本为12,540万股。其中,创始人王增夺以6,300万股持股占比50.239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陆松枝、于刚、哈尔滨维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股7.9745%、6.5391%、5.9809%,位列股东榜第二至四位。全体发起人出资方式均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16年3月9日。
| 序号 | 发起人 | 认购股份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时间 | 出资方式 |
|---|---|---|---|---|---|
| 1 | 王增夺 | 6,300.00 | 50.2392% | 2016年3月9日 | 净资产折股 |
| 2 | 陆松枝 | 1,000.00 | 7.9745% | 2016年3月9日 | 净资产折股 |
| 3 | 于刚 | 820.00 | 6.5391% | 2016年3月9日 | 净资产折股 |
| 4 | 哈尔滨维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50.00 | 5.9809% | 2016年3月9日 | 净资产折股 |
| 5 | 王思拓 | 620.00 | 4.9442% | 2016年3月9日 | 净资产折股 |
| 6 | 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24.00 | 4.1786% | 2016年3月9日 | 净资产折股 |
| 7 | 朱洪敏 | 500.00 | 3.9872% | 2016年3月9日 | 净资产折股 |
| 8 | 胡泉 | 355.00 | 2.8309% | 2016年3月9日 | 净资产折股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2,540.00 | 100.0000% | —— | —— |
章程对股份转让作出严格限制: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对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章程明确仅限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六种法定情形,且收购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公司治理与决策机制
修订后的章程进一步健全了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
在决策权限划分方面,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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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包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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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行使经营计划制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职权,可审批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资产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以及单笔金额不超过净资产30%的借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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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可决定单项金额不超过净资产20%的借款及单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主业相关投资。
军工业务规范与信息披露
作为军工相关企业,章程第十章专门就行业特殊规定作出详细说明,包括:
- 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任务按要求完成;
- 建立保密工作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 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登记与处置管理;
- 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需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董事长、总经理变动及境外独立董事选聘需履行备案或审批程序。
章程同时明确,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信息披露媒体,定期报告披露需符合法定时限要求,其中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
利润分配政策
为保障投资者回报,章程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盈利且现金流满足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具体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调整: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
若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需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应发表审核意见。
此次章程修订充分体现了广联航空在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军工业务运营、保障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系统性安排,为公司在航空航天领域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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