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9,763,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1、家电零部件业务及产品
公司家电零部件业务为流体电磁阀、传感器及其他电器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流体电磁阀、模块化组件、水位传感器及开关门锁、电子水泵等,是生产各类家用电器的重要构件。主要通过Tier1或Tier2形式为海尔、美的、海信、松下、西门子、小米等国内外家电客户提供相应的产品配套服务。
2、汽车零部件业务及产品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为汽车内饰件总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门内护板总成、立柱总成、行李箱总成、衣帽架总成、前后保险杠注塑以及模检具等,主要通过Tier1或Tier2形式为零跑、吉利等车企提供相应的产品配套服务。
3、模具及设备自动化业务
公司模具及设备自动化业务为精密注塑模具及非标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弘驰负责。随着模具及设备自动化业务管理团队引进、技术和加工设备完善,该公司在完成公司内部战略需求的情况下,积极承接外部精密注塑模具加工订单和非标设备定制订单。
4、机器人相关业务
2025年,公司出资3000万元投资杭州良质关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质关节”),投资完成后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同时,公司与良质关节共同投资成立杭州宏质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无框力矩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良质关节专业从事谐波减速器、行星减速器及关节模组研发、生产、销售的公司。目前,该公司总部位于杭州,并在嘉兴平湖和东莞两地设有工厂。
2026年2月,公司与良质关节相关股东签署投资协议受让相关股东合计21%股权,待工商变更完成后将持有51%股权实现控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公司出资3000万元投资杭州良质关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质关节”),投资完成后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同时,公司与良质关节共同投资成立杭州宏质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无框力矩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良质关节专业从事谐波减速器、行星减速器及关节模组研发、生产、销售的公司。目前,该公司总部位于杭州,并在嘉兴平湖和东莞两地设有工厂。
2026年2月,公司与良质关节相关股东签署投资协议受让相关股东合计21%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后将持有51%股权实现控股。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 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666.67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6 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1、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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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4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1月7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实现节余资金6,427.17万元。2025年1月13日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6,987.95万元,2025年8月13日赎回2024年11月7日购买的理财产品1,000万元本金,共计转出募集资金7,987.95万元。与节余募集资金差异主要系尚未支付完毕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公司2025年6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59.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5年7月4日,实际转出募集资金4,159.90万元,与节余募集资金差异系项目尾款及理财收益等。
2、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8,422.44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422.44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4,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2024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1月7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月13日,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注2]公司2025年6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7月4日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2.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2025年3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并于2025年5月13日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资金专项管理。
公司2025年3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期已无超额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2、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增加实施地点、变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变更“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的部分内容:
(1)变更实施方式,即增加该项目的基建费用5,000万元,减少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费用5,000万元,项目总金额不变;
(2)增加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变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于浙江省金华市购置办公楼实施变更为在公司位于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自建研发大楼实施。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
(三)“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改变实施主体、改变内部投资结构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同意公司“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为配合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建设情况,调增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投入595.50万元,调减土建工程的投入595.50万元,承诺投资总额37,416.13万元不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宏昌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昌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7日
附件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49.35万元系“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于2024年12月18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支付的工程尾款49.35万元。2025年1月13日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6,987.95万元,2025年8月13日赎回2024年11月7日购买的理财产品1,000万元本金,共计节余募集资金7,987.95万元,累计投资进度已达到100%。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5年7月4日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4,159.90万元,累计投资进度已达到100%。
[注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203.11万元,为理财收入和账户孳息收入投入。
[注4]“新设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15.16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
附件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鉴于天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本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促进作用,现拟继聘任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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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天健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7.35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2.2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09万元)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相关审计人员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4、本次聘任2026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7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1、薪酬结构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津贴为税前8.25万元/年。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福利等。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年度绩效、超额利润奖励、项目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标准根据其主要职责、履职情况、以往年度薪酬及公司该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
(1)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 定,按月发放。
(2)绩效奖励:年度绩效奖励是指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至个人的奖励;超额利润奖励是指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净利润指标,超出指标的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发放的奖励;项目奖励是指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发放的奖励。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 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指公司制定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股权激励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2、薪酬标准
董事长年度薪酬为100万元,其他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因执行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均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月度绩效、年度绩效、超额利润奖励、项目奖励等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并结合公司相关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方案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等事项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7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各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根据授信额度,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等文件),适用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借款利率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