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巨轮街道发布通报,针对辖区“暴走团”清晨外放音乐扰民问题作出处置。据核实,该队伍现有成员百余人,日常参与健步走活动约二十人,固定活动时间为早上5:45—6:30,并使用音响外放设备,产生的噪声确实对周边居民正常休息造成影响。3月31日,街道联合多部门约谈团队负责人,指出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并明确整改要求。团队负责人承诺即刻暂停活动,全面优化调整活动时间、路线及场地,严格规范音响设备使用,杜绝噪声扰民问题再次发生。(4月2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
全民健身热潮下,“暴走团”作为一种新兴的集体健身方式,本应成为城市活力的亮色。但近年来,“暴走团”却因越界扰民屡屡引发公共争议。太原这起事件,折射出城市治理中个人权利与公共秩序、健身需求与他人安宁的冲突,更揭示了公共空间治理与文明素养培育的双重课题。
在公共场所健身本是公民正当权利,值得鼓励与支持。尤其对中老年群体而言,集体健步走既能增强体质,又能丰富社交、充实生活,契合全民健身的时代潮流。但任何权利都有边界,任何自由都有限度。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但多地都曾出现“暴走团”占道、噪声、扰民等问题,背后既有公共健身空间不足的客观因素,也有部门监管权责不清、治理滞后的短板。此前部分地区居民投诉后,社区与城管相互推诿、处置迟缓,让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客观上助长了这类不文明健身风气。
此次太原相关部门快速响应、联合约谈、依法处置,既维护了居民合法权益,也为同类问题治理提供了样本。但一次约谈整改只是起点,实现健身与安宁的长效平衡,还需要疏堵结合、多方共治。一方面,“堵”要严,明确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对扰民行为依法劝导、惩戒,重点规范组织者责任,让法律真正落地;另一方面,“疏”要实,加大公共健身设施投入,划定专门活动区域,推动场馆错时开放,引导团体错峰健身、静音活动,从源头解决市民群众“去哪儿练”的难题。
文明城市的建设,既需要全民健身的活力,也离不开公共秩序的守护。对公民而言,文明健身是基本素养。公共空间的核心是共享,健身权利不能凌驾于他人休息权之上。多一分换位思考,少一分自我中心;多一点规则敬畏,少一丝任性妄为,才能在追求健康的同时,守护城市的宁静与和谐。对管理者来说,既要严格执法守住底线,也要主动服务满足需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让治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