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条码是商品的“身份证”,是商品流通的“通行证”,也是产品质量追溯和数字化监管的重要抓手。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经过40年发展,我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数量已跃居全球第一,应用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深度不断拓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郭晨光说,目前,我国申请使用商品条码的企业总量已突破65万家,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品总量超2.4亿种,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其中,工业产品类达3935万种、食品类商品达1690万种、医疗保健类超1428万种。商品条码在跨境贸易便利化、快速通关、食品安全追溯、产品质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持续发挥基础性、关键性支撑作用,成为我国数字经济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商品条码注册、使用、管理与服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郭晨光介绍,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禁止伪造、冒用、注销后使用商品条码等违法行为,保障商品条码唯一性,以提升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消费者可通过扫描商品条码,追溯商品责任主体,提升维权便利度。同时,鼓励企业依托条码公示质量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压缩假冒伪劣商品空间,守护消费安全。依托国际通用标准,还将助力我国企业顺畅“出海”,一码通行全球,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企业是经济运行的“细胞”。《管理办法》实施后,将从减轻企业负担、赋能产业发展、保障市场有序运行等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徐一文介绍,此次修订聚焦企业办事痛点、难点,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取消商品条码印刷企业资质认定、免除销售者对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进货查验义务,规范商品条码相关收费标准,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此外,《管理办法》践行服务型执法理念,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整改在先、处罚在后”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有效降低企业办事和合规成本,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管理办法》还整合了商品生产流通、行政许可、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等各类信息,健全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商品全生命周期可查可溯。同时,加速商品信息数字化归集,助力建立全国统一商品信息数据库,既可以更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又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徐一文说。
此次修订进一步拓展了商品条码国家标准的覆盖范围,在原有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等基础上,新增《散装和大宗商品相关编码与条码表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商品条码系列标准体系。让商品条码在各类商品、各环节的应用更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商品条码与当前技术发展、管理实践深度适配,更好服务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需求。
“商品条码伴随着商品从生产、流通、销售到回收再利用的整个生命周期,把现实世界的商品和数字世界的信息连接在一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罗方平说,统一的商品条码标准,打破了不同企业、不同地区之间的信息壁垒,不仅支撑着电子商务和全球贸易的高效运转,也为政府监管、市场统计和经济分析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已启动网售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赋码核验试点,针对充电宝、电动自行车等10类和百姓生活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推行“一码溯源”,着力构建“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充电宝等产品“货不对板”、假冒伪劣乱象,推动形成政企协同、社会参与的质量共治体系,切实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
“商品条码不仅是安全的‘守门员’,也是经济政策的‘助推器’。未来,在服务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方面,商品条码是确保政府补贴精准发放的关键技术手段,能有效防止‘骗补’‘套利’等漏洞,让好政策真正惠及每一位消费者。”郭晨光说,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商品条码的智慧监管应用,持续优化追溯体系,完善标准供给,不断提升商品条码管理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