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奔腾融媒 新闻广播)
74岁的罗先生是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的居民,肢体三级残疾,享受低保待遇。近日,他向节目组反映,自己原本是肢体二级残疾,每年可以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共计1800元。但在2021年残疾等级变更为三级后,两项补贴每年减少到1200元,至今已有5年。对此,罗先生表示不解。
罗先生:我原来是二级残疾,换证换成三级残疾,每年以前领1800元,自从换证1800就变成1200块了,已经有5年了。我问了,说少得600元年底一次性给我补发,但也没给发过。
就罗先生的疑问,乌兰镇一位姓陈的民政助理回应称,已向罗先生及其家属解释过相关政策。她表示,以前二级残疾可以享受护理补贴,两项补贴标准为每月250元,但三级残疾不再享受该项补贴。不过,罗先生仍为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直在发放。
民政助理:给这个老人都解释清楚了,给他儿子把所有的文件都发过去了。他过去是肢体二级残疾,后来残疾重新变更为三级残疾。然后这个老年人就是不太理解。二级的话,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应该是250块钱,他三级的话是没有这个(护理)补贴了。他一直是纳入低保,还有一个生活补贴,一直给的呢。
记者:就是我想问您说的这个250块钱指的是什么补贴?指的多长时间给250块钱.
民政助理:那得查呢。
当记者追问250元补贴的具体时限时,这位民政助理表示需要进一步查询。几天后,记者再次联系,对方称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工作已由鄂托克旗残联负责。
于是记者又咨询了鄂托克旗残联教就部一位姓呼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详细解释了政策变化。他表示,过去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仅针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019年,鄂尔多斯市出台政策,将2019年12月底前领取三、四级残疾证的困难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范围。而罗先生的残疾等级于2021年发生变更,不在政策范围内,因此护理补贴被取消,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仍继续发放。
残联教就部工作人员:残疾人是低保的,困难生活补贴还由民政负责,三级、四级残疾也给两项补贴我们是2009年出台的政策,明确的是2009年12月前办三级、四级残疾证的都有补贴,2010年之后办的(三四级)又是低保的只给困难生活补贴。他2021年变更成三、四级的,(护理)补贴就更没有了。
随后记者查看了鄂托克旗2025年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花名册,发现罗先生的名字仅出现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其中其3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5元,5月和7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35元。当年在残疾人护理补贴花名册名单中没有罗先生的名字。
据了解,2025年,鄂尔多斯市进一步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具体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3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优化调整为4类,其中城镇重度一、二级每人每月335元,农村重度一、二级每人每月250元,城镇智力、精神三、四级每人每月250元,农村智力、精神三、四级每人每月170元,新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