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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小区业主有房不敢收

转自:贵州日报

室内安装的烟雾感应喷淋装置。

两户门距过近,形成“门对门打架”的冲突。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田儒森 高琴 摄影报道

“每月500元停车费,每平方米2.8元/月的物业费,且必须按年缴纳,我们这些回迁户哪里承担得起?”近日,贵阳市云岩区吾悦广场小区的回迁户们陷入一场关于“身份”与“收费”的纠纷。满怀期待准备回迁新居的业主们,收房时发现自己的房子变成了商品房,随之而来的高额管理费,让他们直呼“有房不敢收”。

回迁房凭空“消失”

日前,记者到吾悦广场小区进行实地走访。

据了解,该小区9至16栋为商业大平层,1至8栋是对原棚户区居民的回迁安置房。然而,当他们前来办理收房手续时,却被告知:小区内并无回迁房一说,所有房屋均按商品房性质处理。

“这完全没有道理。”业主彭先生向记者出示其2020年签订的《房屋预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中写明,该项目属于“经相关部门批准在云岩区人民大道(云岩段)5号地块进行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彭先生还提供了一份由贵阳市城乡“三变”改革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将人民大道(云岩段)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05号地块)列入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的函》复印件。

“文件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这里就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彭先生说:“现在收房突然变成商品房,不仅性质变了,连知情权都没了。”

其他业主也表示,此前收到的短信通知上写着“回迁户收房”,不知为何就变了。

停车费物业费高

记者了解到,这些业主们的房屋因为性质“被变更”,小区物业对他们的收费标准均向商品房看齐:停车费每月500元,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2.8元,装修保证金5000元,建筑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16元。

“原来的住户大部分是低收入群体。”业主吕女士表示,面对这么高的物业费压力很大。

业主们认为,既然是回迁安置,理应享受安置房的政府指导价(物业费每平方米1.0元至1.65元之间)。

业主们曾向物业提出建议,希望小区实行两种管理模式:9至16栋商品房实行商品房A类服务,1至8栋回迁户实行保障基本需求的B类服务,但遭物业拒绝,理由是“小区必须统一管理”。

另外,部分业主告诉记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单方面更改户型。

“原协议签订的E户型被替换为D户型,导致两户门距过近、形成‘门对门打架’的冲突,且门前空间不足1平方米,连沙发等大型家具都无法正常搬运入户。”有业主告诉记者。

业主们表示,类似问题还有很多,均难以接受。“甚至部分楼栋在加高后,为能通过消防验收,烟雾感应喷淋装置直接加装在室内厨房、客厅等生活区域。”业主潘先生说:“装置不能擅自拆除,严重影响日后居住。以后厨房做饭,油烟一大就可能触发喷水。”

多次协调僵局难破

当日下午2点30分,在云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入下,小区物业与回迁户代表召开第七次协调会。

针对住户关于房屋性质的质疑,云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现场解释称,该部分房屋属于“政府统一向房开商购买的商品房”,用以安置被征收人,是政府回购行为,但房源性质确为商品房。

对此解释,现场业主们质疑,“就算是政府回购,我们也是回迁户身份。为什么不提前告知?”

在物业费协商环节,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出于统一管理和服务品质的考量,无法采纳“两种标准”的建议。物业方提出让步方案:物业管理费从原来的2.8元/平方米降至2.2元/平方米;装修保证金从5000元降至3000元;每月500元的停车费继续商议。

对此,回迁户代表当场表示难以接受。

记者在现场表明身份,拟采访云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双方均以“当天未协商好,建议改天再约”为由,拒绝了采访。

目前,吾悦广场小区回迁户与物业之间的费用纠纷仍在持续。是按照安置房标准收费,还是按照商品房标准管理?这起纠纷的核心,不仅仅是几毛钱的物业费差价,而是对棚改居民合法权益与知情权的拷问。

此事进展,“天眼问政”栏目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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