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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第一案即将开庭:420万索赔涉及商业秘密不公开审理

“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这句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广告语,即将在法庭上接受审视。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4月3日下午公牛集团与中山家的集团的这场诉讼,即将在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理,而它背后的“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营销模式,也将首次被推上司法审判的前台。

这起被业内称为“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第一案”的纠纷,指向一个核心问题:在广告法日趋严格的今天,头部企业那些朗朗上口的广告语,究竟还能不能“任性”地说。

最早披露:消费者不满“大字小字”广告现象

这起纠纷最早进入公众视野,源于羊城晚报在2025年12月15日发布的一则报道,标题为《公牛集团VS家的公司:“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语之战在电工行业率先打响》。

此事恰逢多家官媒发声表示,商品广告上的大字与小字引发消费者关注。广告中占据显著位置的大字,用来突出商品功效、销量、折扣等吸引眼球的信息;而边缘位置的小字,则对大字信息作出补充和解释,意图消除可能带来的责任。而在2025年12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及并规制“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现象。

随后事件发酵,公牛集团因家的电器多名销售人员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质疑其“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广告语存在误导性宣传,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高达420万元。一时间,“公牛向同行索赔400多万”的话题在业内发酵,舆论的目光聚焦于一句广告语引发的连锁反应。

事件曝光后,迅速成为引爆的“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国内第一案。

家的电器方面指出,公牛集团的广告语在墙壁开关插座品类中与实际情况不符——据行业数据,公牛在该领域的市场份额约为30%,而非广告语暗示的70%。其以小字体添加的备注信息(数据来源于其电连接业务)字体极小、不易察觉,涉嫌违反广告法关于“广告应当真实、准确,并清晰表明出处”的规定。家的电器创始人匡建在社交媒体账号上也直言,这“早已不是两家公司的纠纷,背后是两种价值观的较量:是继续用铺天盖地的广告话术误导用户,还是回归本源,用扎实的技术和产品说服用户”。

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头部企业在使用概括性、结论性数据时应极度审慎,数据支撑必须经得起法律和专业的严格检验。但也有声音认为,家的电器此举有“蹭流量”之嫌。匡建对此回应称,发声初衷源于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和消费者知情权,而非炒作。

两种声音的碰撞,折射出中小企业与头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微妙张力。

两案互诉:商业诋毁与不正当竞争的攻防战

事件发酵后,这起纠纷并非单一诉讼,而是两起案件的交织。

首先是公牛集团诉家的电器的商业诋毁案件。

公牛集团指控家的电器有组织地通过20余个账号发布近300条视频,片面将双方产品进行非对称性对比,贬低其产品声誉。公牛方面认为,这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商业诋毁”,索赔经济损失420万元及合理开支近6万元,并要求删除相关视频、公开道歉。

接下来,则是家的电器诉公牛集团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2026年1月16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了家的电器对公牛集团的反诉。家的电器认为,公牛集团“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广告语在跨品类场景中广泛使用时,未明确限定数据适用范围与统计依据,易导致消费者对公牛集团多品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产生误解,涉嫌违反广告法,构成不正当竞争。

其间还穿插了一段管辖权博弈。公牛集团向原告所在地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家的电器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应由被告所在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管辖。该异议被慈溪法院驳回后,家的电器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新线索:广告语已获商标权,但非“免死金牌”

就在案件即将开庭之际,一则新的线索浮出水面。企查查显示,公牛集团已将“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成功注册为第11类灯具空调商标。该商标申请于2022年11月1日,2024年6月7日注册公告,专用权期限至2034年6月6日。

这是否意味着公牛集团可以“名正言顺”地在广告中使用这句宣传语?

答案并非如此简单。商标注册赋予的是“在指定商品上独占使用该标识”的权利,但绝不等于广告内容自动合法。广告宣传的合规性,仍需接受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独立审查。

2025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5〕916号),明确将“欺骗性使用注册商标”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其中特别指出:“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宣传用语、商品包装装潢等搭配使用,导致公众对商品品质、产地、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

这意味着,即使商标已经注册,如果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时导致公众产生误认,仍属违法违规。

最新进展:4月3日不公开开庭

据家的电器创始人匡建最新披露,该案将于2026年4月3日进行审理。但一个细节引发了新的争议:此次审理将不公开进行。

此前,家的公司曾申请公开开庭并网络直播,但公牛集团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家的公司认为案涉争议并无商业机密可言,公牛集团此举系回避公众监督,已明确表示将坚决反对该申请,坚持主张庭审公开。匡建表示,后续案件进展将持续跟进并向公众通报。

此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核心在于它直击了近年来广告营销领域的一个灰色地带——“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3月中旬,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表示,部分经营者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手段,在广告中着力突出商品或者服务主要卖点的同时,显著弱化可能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不利信息,甚至以明显量身定制的引证信息为依据,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工作。

在此背景下,此案的审理结果,或将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类商业宣传行为的法律边界产生重要的示范性影响。

文|记者 程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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